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锑星百科 talk:管理員彈劾/Sxlzr44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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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編輯]

討論區[編輯]

基於避免先入為主等考量,嘗試在此用表格並列主要來自AABb1221的基本各條指控、質詢和主要來自乙烯君的反駁、答覆。理論上這具有這難以兼容進一步反駁的缺點,但由於乙烯君拒絕回應絕大多數指控,因此該缺點消失。主要討論仍應當以普通格式進行。

主要來自AABb1221的指控 乙烯君的回應
篡改發言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打壓異見,不尊重他人意見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繼續訴諸人身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將訴諸人身稱為「回應」,自相矛盾且缺乏基本邏輯思維能力
不尊重乃至違反規定,甚至在彈劾期間依然違反明文規定乃至Fandom全域方針永久封禁用戶
大規模保護頁面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不挽留乃至驅逐異見者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隱藏濫用過濾器 無關緊要的問題,但按照其意見修改也無傷大雅
曲解以上關於濫用過濾器的指控,拒絕回答原因只是公開濫用過濾器
在濫用過濾器功用、影響等事上欺騙用戶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假定惡意地污衊AABb1221發佈不實信息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曲解上次彈劾投票結果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以完全不合理的理由拒絕回應以上指控 指控不實、不合理,或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或無視已有的說明,無需回應

為維護社區的發展、進步與自由,貫徹wiki精神,我在此發起對管理員User:Sxlzr444的第二次彈劾投票。我指控乙烯君的各類可證明其絕對不適合擔任管理員的錯誤行為,其中有些雖已年代久遠但由於其極端惡劣性和經指出仍不改正有必要在此加以追溯,包括:

  • 篡改他人發言。具體來說,他對我的一些訴求進行了篡改,具體來說是把本來放在一級列表「民主」下的二級列表的「讓投票在方針事項上擁有最高決定權(但可以考慮需2/3多數通過);」「從此以後一切新站務由選舉產生,擁有合理、受限的職權;」放到了一級列表下。剛開始還可以假定善意地勉強相信他自己可能認為這只是在修正技術錯誤,但我之前已經在此博客里指出了這此編輯之不當。從他能在我在社區中心發佈異見作出反應來看,他應該會關注我在社區中心的活動,那麼可以合理假定他看到了這一言論,看到之後卻依然未撤銷此次篡改,而且那本來就不太可能被認定為技術錯誤,那麼可以確定他蓄意篡改我的言論以曲解我的民主理念。他在這裏聲稱這只是個技術錯誤,那他為什麼看到不修正?他說我自己沒改回來,他自己全保護了這個頁面我怎麼改?
  • 他依然在打壓異見,而非保持開放的態度,尊重他人的進諫。他全保護Template talk:自由文獻把我的討論稱為「垃圾信息」。他不能在辯論中提供理據,不尊重他人有理的意見卻就濫權大規模全保護整個命名空間阻止他人意見的執行。
  • 他完全不尊重乃至違反規定。諸多跡象表明,他在封禁用戶時根本不會查閱封禁方針,因此頻繁進行違規封禁,甚至在自己宣佈「沒有推行」相應方針修改的情況下進行違規封禁。而且據他的某次發言,這規定似乎是他自己制定的。再比如這個,他會因為添加了到一個精蘇網站的網址而封禁用戶,但自己卻在寫作(至少被我解讀為,我依據常識認為大多數人都會將其解讀為)以諷刺現實政治為主旨頁面。而他自己之前一直反對任何現實政治內容。
  • 大規模保護頁面。這嚴重違背wiki精神,阻礙本wiki的改進。Fandom官方反覆強調不可大規模保護頁面。他疑似全保護整個銻星百科命名空間的移動和創建(我在試圖移動寫作指引時被濫用過濾器阻止),嚴重阻礙虛擬國家的相關內容的改進(參見Special:濫用日誌中的兩名用戶疑似試圖移動銥星至虛擬國家頁面被阻止)。
  • 隱藏了以上濫用過濾器,這一行為意義不明,不是管理草率輕莽就是惡意損害用戶知情權。(應當假定善意地優先認為是前者。)
  • 他反覆表現出對泛對一切異見者的無意挽留乃至驅逐意向(例如在此處)。這會嚴重破壞社區團結穩定,嚴重危害超理創作的數量和質量。

這個頁面說明他對上次彈劾中被指控的大部分濫權行為毫無反省,並且幾乎從頭到尾都在訴諸人身。訴諸人身不合理性且製造矛盾,是一種高度不道德的行為。他還依然在曲解Fandom職員的發言。

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Fandom職員提供的幾乎全部「一位行政員需要下台的常見原因(雖然他只是管理員還不是行政員):

  • 他們打壓他們不喜歡的意見,例如通過刪除討論和封禁批評他們的用戶。(已違反
  • 他們封禁用戶沒有任何警告並且理由不充分。(已違反
  • 他們拒絕討論讓他們做的更好的方法。(已違反
  • 他們(為其他用戶)設定(不合理的)規則,但自己卻不遵守規則。(已違反
  • 他們不斷地回退以維持(自認為的)完美修訂。(未違反,但可能由於其他用戶的行為)
  • 他們在Wiki上營造出敵對的、低產的氛圍。(已違反

上次彈劾中有許多人以他在共享破壞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投反對票。這反映了對管理員性質和/或該行為性質的錯誤認識。有作為普通用戶的貢獻不必然代表適合當管理員。作為管理員有許多貢獻甚至也不必然代表適合當管理員,例如乙烯君,因為他的貢獻性管理行為誰都能做。誰都能封禁共享。他也不知道要申請nuke批量刪除(雖然我當時也不知道)。更重要的是他的濫權不是誰都會做的,把他彈劾下去對社區總體十分有益。任命並維持站務不是一種獎勵,而應該是因為用戶被社區信任能夠運用好管理員工具,而乙烯君已經被證明並不能

--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07:41 (UTC)

所言不虛,確實大家都在為反對Xtmfd做出貢獻,並不只有管理員出力了,可唯獨AABb1221一人不僅基本沒有貢獻,對於反破壞措施極力阻撓,對於破壞行為反而裝聾作啞,而且還不時為破壞者辯護。——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5日 (二) 02:36 (UTC)
此文沒有提出什麼新的觀點,仍然在重複之前包含大量不實內容,未被通過的「彈劾」案。本人就先簡單說兩句,本人在上次爭論後,更加注重在管理上廣泛徵求意見,反對輕易憑個別意見對規則進行變動。對於方針的重大變動和新制定,堅持在廣泛討論參與後再進行。事實上,對於廣泛同意的變動,予以執行;而對於關注人數很少、意見不統一的問題,則保持慎重態度,不憑個人意願決定。為此,本人積極採取措施。比如,對於有人未經過廣泛討論,隨意創建方針指引頁面的行為予以阻止。對於一廂情願想要推行不符合實際、違背長期實踐、要求他人放棄權利的觀點,予以反駁和批判。因此,我認為雖然完全談不上盡善盡美,但本人在結合合理訴求的情況下優化了管理。——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09:16 (UTC)

在此先發表我最想說的觀點。

  1. 在討論中,乙烯君的態度令我失望和憤怒。他將別人的意見稱作垃圾信息,這是非常缺乏尊重的行為。討論首先就要求互相尊重,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我不相信能夠實現什麼廣泛徵求意見。缺乏尊重,是我反對乙烯君的首要原因。
  2. AABb1221指控乙烯君「寫作以諷刺現實政治為主旨的頁面」,對此,其實我不以為然。在我看來它就是一個普通頁面而已。

--H. Sulfide|) 2025年3月22日 (六) 12:04 (UTC)

你依然沒有指出或論證任何具體內容「不實」,也沒有對我的指控進行任何正面回應。如果你認為你的行為(比如大規模保護頁面)是正當的,並且是個理性而深思熟慮的人,那麼至少在受到來自他人(比如Fandom官方)的反覆質疑之後,應該要通過理性論證正當化你大規模保護頁面的行為;如果你正當化了你大規模保護頁面的行為,你現在當然有理由為自己辯護;如果你現在有理由為自己辯護,沒理由不說出來。然而,沒有任何理由。這說明你要麼是依然缺乏理性思維和管理能力,要麼就是在蓄意損害社區。你說的內容完全跑題,但我後續會就其中包含的嚴重思維和wiki管理誤區進行駁斥。--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1:49 (UTC)
駁斥在此處。--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08 (UTC)

質詢:為何長期(截止本留言添加時仍未)恢復被篡改的留言?--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1:54 (UTC)

質詢:為何大規模保護整個銻星百科命名空間?--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1:54 (UTC)

質詢:為何拒絕解封Dfmtx?--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1:54 (UTC)

質詢:為何隱藏濫用過濾器?--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1:54 (UTC)

現在的所謂「指控」已經到了荒謬可笑的地步了,比如「不挽留乃至驅逐異見者」,先不談「驅逐」與否(雖然沒有),連不挽留都認為是管理員的錯誤了。指控人的自我中心意識太過剩了吧?難道還要別人求着挽留才行?本站的參與完全是自願的,管理員又沒有權力也不可能強迫別人參與,完全自願。或者說指控人認為自己自稱「異見者」。就高人一等,需要別人挽留了嗎?目前指控人已出現不止一次混亂錯誤的表現了,之前在大量頁面上多次加入無效的聲明擾亂閱讀和編輯,這裏又展現出一種優越感。——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2:10 (UTC)
「驅逐」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這個(很抱歉我之前寫錯了,但似乎不影響);我相信wiki的建設需要每個人的力量,尤其是以當前的規模,我們應當儘可能挽留每一名貢獻者,至少不能對他們的離去表示漠然,這也是社區中心的建議。我從未展現出任何形式的優越感,這是你以己度人認為我也認為只有優越者才能挽留導致的錯覺。至於「目前質控人」那句,你又在訴諸人身。--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2:23 (UTC)
繼續強化荒謬,在社區內部沒有定論的情況下,個人在社區外部發表的意見難道能代表整個社區嗎?為什麼其他人沒有表示自己需要挽留,就個別人認為?這完全是自我中心主義的無理取鬧。——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2:37 (UTC)
我什麼時候說這個代表整個社區了?因為這是我的觀點!每個人的觀點都應當受到尊重!--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42 (UTC)
隱藏濫用過濾器6的總算是一個新的指控了。這裏說明一下:其效果就是等同於描述中所說的,實際執行也只有xtmfd小號受影響,沒有「誤傷」。這說明這個濫用過濾器工作很好。隱藏內容沒有造成負面影響。當然現在公開也可以,沒必要拿完全沒影響的事情大做文章。——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2:20 (UTC)
謊言。那為什麼Special:濫用日誌里會有阻止移動銥星的記錄?--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2:29 (UTC)
都說明過了,User_talk:AABb1221/寫作指引這裏。如果造謠者每製作一個謠言、引起一次誤解,就要澄清一次,太累了。——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2:33 (UTC)
你在這裏哪有說明?或者說,你說明了什麼?--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2:44 (UTC)
@AABb1221Sxlzr444阻止編輯銻星百科命名空間的是5號而非6號過濾器!--Threadripper PRO 7995WX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3:59 (UTC)

還有,你拒絕回應以上指控,看看你用的都是什麼理由?指控「不實」,如果指控真的「不實」,回應不就是證明它不實的方式嗎?完全不經證明就說他人發佈「不實」信息,這不就是無理污衊嗎?這不就是假定惡意嗎?「在之前的投票中已被否決」明顯是曲解上次彈劾投票結果。投票結果只是彈劾未通過,不是說你完全沒濫權。如果你能從彈劾未通過能推理出你完全沒濫權,那隱含前提就是任何一丁點濫權都會導致下台,這是荒謬的。--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2:44 (UTC)

討論不是嚴重偏離主題、激發矛盾、無法得出有效結論的爭論。本人希望維護和諧、建設性的討論氛圍,而非各種大而空的無用空談,或因為受到反對就開始擾亂性編輯。
個別人即使不是「惡意」,也是極其的自我中心:「我覺得這樣是好的,為什麼大家都不關注,還有人反對?為什麼其他人不按照我說的去做,去改?我不高興了,為什麼沒人挽留?」——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2:50 (UTC)
你的訴諸人身不就是最嚴重偏離主題、最激發矛盾的詭辯嗎?--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53 (UTC)
由於某個神秘無編輯新賬號「通知」了大量長期未活躍的用戶,本人予以說明:
對於AABb1221指控的許多內容,本人其實都有回應,只不過在其彈劾要求中忽視了本人的回應。其上一次彈劾並未獲多數用戶支持,沒有通過。這次彈劾仍然主要是重複上次的內容,新的東西很少。因此,本人複製和總結之前已有的回應,予以補充說明:
  1. AABb1221直接創建在Help命名空間創建頁面,其內容僅代表了個人觀點,而非已有的共識。本人認為,Help命名空間反映了全局指引,需要經過討論,對於普遍認可的內容才能作為全局指引,因此否定直接在Help命名空間創建頁面的行為。本人的處理方式是先作為其個人頁面,邀請其他用戶一起編輯,待達成穩定共識後再作為正式的指引頁面。
  2. AABb1221關於「自由文獻」的討論也只是個別觀點,不符合本wiki一直以來的實踐,本人說明了其觀點與大量現有的內容不符合。而這並不是保護的原因。保護頁面的原因在於其討論嚴重偏離主題,最後上升到哲學理念上來了——這個層面上完全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符合就事論事的原則,不太可能達成建設性的結論。其宣稱「樂於針砭時弊不是應當鼓勵和感謝的美德嗎?我無私無償為這個社區貢獻我的智識,你卻把它說成罪過?」這個討論很顯然不是關於什麼是美德的,其把自己的行為成為「無私無償為這個社區貢獻我的智識」,然而每個貢獻者都是無償的,沒人拿工資。我也沒有把討論本身稱為罪過,而是反對無視大量實踐和慣例、反對默認要求他人放棄權益、反對下述擾亂行為(也沒有直接說這種擾亂是罪過,只是說不當,會激化矛盾,應該採取措施控制)、反對個別人因為引起其會引起矛盾就要遷就之。討論頁在這裏,事實上,在討論中,其對本人的反駁仍然是「慣例就一定對嗎?」「應該要怎麼怎麼做」,本人完全可以平行地回應:「你說應該怎麼做就是真的嗎?你說什麼樣好就是真的嗎?憑什麼應該聽你的改?」不具有建設性,構不成討論,而是觀點輸出。
  3. 同時,其因為受到了反對,就進行大量擾亂性編輯——其稱作者對條目沒有所有權,但其卻想要通過自己單方面聲明讓別人不遵守規則和慣例,造成條目被大量無效聲明影響正常閱讀和編輯。本人認為這個討論頁成為激化矛盾的場所,予以控制。
  4. AABb1221似乎多次想將其個人意見作為本站的方針。但其絕大部分意見受關注和討論很少(1-3人),回應也不統一。本人認為在大多數人不關注的情況下,單方面聽取個別意見不合理,沒有採信。當然,本人主張的觀點,在沒有受到大眾認可的情況下,也不會據我本人的意見直接修改方針。(可以參見這個方針的討論,本人既沒有採信其很少受關注和討論的主張,也沒有在未獲廣泛支持的情況下通過本人贊成的內容。其部分主張已經一個月以上沒有任何響應了)。對於廣泛支持的變動,本人予以支持和通過,如這個
  5. AABb1221一方面認為本人無視其「民意」,一方面因為自己主觀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好的,就應該直接施行,不需要經過用戶的廣泛參與討論。比如曾經聲明訴諸大眾是錯誤的,「要訴諸證據和邏輯」,卻無視本人指出:絕大多數超理文獻都不是共同創作,因此不應該認為大家都希望默認共同創作。隨後又稱即使其要求沒幾個人關注,但這無關緊要,「做決議需要理據」——但其理據就是單方面輸出其個人的理念,單方面認為其個人理念代表「民主」「進步」。這已經違背了其「民主」的宣稱。
  6. AABb1221表現出了自我中心主義,包括認為其應該受關注,甚至到了其不高興了就認為別人要主動「挽留」的地步,我認為這是很不合理的了。

——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17 (UTC)

補充:

  1. AABb1221認為一切對其不當行為的指出都是「訴諸人身」,以此為擋箭牌否定一切指控,這才是拒絕交流的表現。AABb1221指出我「存在各種錯誤」,難道就不是「訴諸人身」了?AABb1221動輒用這幾個字否定其錯誤,事實上已經塑造了一個其本人不容置疑、不容否定的剛愎自用的形象。我認為,就是要「訴諸人身」,就是要討論清楚誰有哪些錯誤,才能做出合理判斷。——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5日 (二) 12:10 (UTC)
你在偷換概念,說你不該驅逐用戶不是說你該挽留用戶。--H. Sulfide|) 2025年3月22日 (六) 14:41 (UTC)
你在重複你訴諸人身的無效發言,並在已有提醒的情況下將其稱為「回應」……你已經缺乏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了。--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47 (UTC)
乙烯君,你那驅逐異見者的話是對說的,不是對AABb1221說的!你宣稱AABb1221是自我中心,這算什麼自我中心?--H. Sulfide|) 2025年3月23日 (日) 00:03 (UTC)

另外,AABb1221這種激進的、我行我素的吹噓其「異見」反而是阻礙的正常的討論,讓大量用戶看到這種無休無止的爭論後,不願意正常發表意見了,也讓管理員無法聽到大家的正常意見。 ——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21 (UTC)

我強調一句,這次「彈劾」就是AABb1221引起爭吵、破壞和諧的行動之一,就上次彈劾相比較,其增加了大量自我中心主義的內容,並表現出自相矛盾:其指責本人「濫權」,而本人致力於改善管理,不根據個別意見強行修改大的規則;而其卻要強行推行其沒有受關注和廣泛討論的觀點。如果這次「彈劾」真的通過,就是對這種激化矛盾的行為的鼓勵,不利於多位用戶所說的制止矛盾。——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36 (UTC)

我建議乙烯君Sxlzr444在每一條回應中給出對AABb1221指責的證據。現在我看到的情況是,AABb1221的指責都附有參考連結,而你只是在泛泛而論。關於你唯一給出證據的自由文獻爭論,我也並沒有看到你所說的「大量擾亂性編輯」。--Canis Major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3:02 (UTC)
好的。不過,其表現出「因為我是異見者,所以我不高興了就得挽留我」這種言論,在這個頁面中也有體現,我就不用給出連結了吧。——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3:59 (UTC)

關於想要平息爭論,回歸正常氛圍的各位,我需要讓大家明白:因為某人激化矛盾,所以為了平息矛盾就遷就他,這是不合理的:這只能讓其感到自己完全可以憑藉激化矛盾獲得利益,反而不斷挑起爭端。這次AABb1221對本人的彈劾,就是其中的一點,如果彈劾成功,滿足其要求,就鼓勵了其通過激化矛盾而實現個人觀點的意圖。如果僅僅是出於平息矛盾的目的,那麼不分青紅皂白將AABb1221封禁不就好了?這樣我不需要做出犧牲,其他任何用戶也不需要。同理,我也不能為了平息矛盾而遷就其不合理的觀點,使我的利益受損。——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22 (UTC)

計票區[編輯]

(+)支持:共 4

(-)反對:共 4

(=)中立:共 3


投票區[編輯]

(+)支持,理由見上。--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07:41 (UTC)

(-)反對,儘管我依然對Sxlzr444存在很大的意見,但他在打擊Xtmfd等破壞分子並防止破壞這方面立下了汗馬功勞,罷免他是個並不明智的選擇。—-Aaa7620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7:58 (UTC)

(+)支持,理由見上。--H. Sulfide|) 2025年3月22日 (六) 12:07 (UTC)

(+)支持,Sxlzr444似乎並不適合做一個管理員,但是他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忽略的,因此我更加傾向於給他降職成內容版主/話題版主之類的,而非簡單粗暴地將其直接罷免。(暫時持中立意見)--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3:11 (UTC)

(!)意見閣下似乎很久都沒有來到本站,在此情況下請先不要先入為主地聽信一面之詞,可以參考上次的「彈劾」結果。上次投票結果參見這裏:銻星百科_talk:管理員彈劾討論存檔/2024年8月/Sxlzr444,可以看到其指控沒有得到大多數用戶支持。因此對於類似的相同的指控再次重複,本人認為沒必要回復。——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2日 (六) 13:15 (UTC)
這位是隔壁一個站的行政員,他把那個站管理得井井有條(至少我管中窺豹的結果是這樣的)。他很像是一個理性、懂wiki的人,應該不太可能聽信一面之詞。而且他最近有編輯。--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3:19 (UTC)

(=)中立,Sxlzr444似乎並不適合做一個管理員,但是他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忽略的,因此我更加傾向於給他降職成內容版主/話題版主之類的,而非簡單粗暴地將其直接罷免。(暫時持中立意見)--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3:11 (UTC)

(-)反對,--我承認Sxlzr444存在一定的問題,但同樣的,AABb1221的言行都疑似有些太過於的偏執了。此外,我倒是傾向於贊成定期進行針對管理員的選舉。--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12 (UTC)

我的行為怎樣不是支持或反對彈劾Sxlzr444的合理理由,這叫訴諸人身,是一種邏輯謬誤。--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35 (UTC)
「訴諸人身」四個字已經成為你試圖規避一切對閣下指控的擋箭牌,但掩飾不住閣下越來越多的錯誤行為。——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25 (UTC)
(!)意見難道你也不是嗎?此外,投票是你發起的,這也是你個人的行為,而我對你的行為表示不認可。其實你可以在你自己的頁面上堅持貫徹你自己的「自由編輯」理念,而不是把你個人的一廂情願整個地上升至整個社區,更何況你並未得到多數支持。--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2:43 (UTC)
可是乙烯君禁止我在我自己的頁面上貫徹自由編輯理念。我堅持認為為社區的利益試圖將自己的理念貫徹到整個社區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孔子周遊列國試圖讓諸侯接受自己的治國理念,哪怕無人支持,不高尚嗎?我是在為社區利益而工作。--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4:48 (UTC)
首先,你的理想可操作性存疑。你繼續爭下去毫無意義,反而只會加劇社區用戶之間的對立,有誰願意看到一個社區是充斥着如此激烈的衝突?如此社區不僅會影響瀏覽者的觀感,也在一定程度上營造出了緊張的氛圍。如果你執意地認為你是對的,你的理想是沒有人給你實踐的機會而被埋沒,那我建議你去自立門戶,自己捯飭去。最後,我誠心地告誡你:撤銷彈劾,一切都會改善。--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5:51 (UTC)
如果我看到了能夠說服我的——哪怕是有一定可能性讓一個較為理性的人反對我觀點的理由,或者看到我的觀點受到了短時間內不太可能逆轉的絕對多數人反對,我會停止這種無意義的反覆演說的。我的行為依舊可以歸於一種有德的行為範式。讓我憤慨的是乙烯君對我意見的不尊重乃至打壓。從邏輯上來說,我的堅持和乙烯君的不尊重都是矛盾激化的必要條件,而在對損害造成進行歸因時應當歸咎於進行了非道德行為的那一(或雙)方(如果雙方都沒做錯什麼就歸咎於不可抗力),也就是乙烯君那一方。此外,我其實認為有邏輯和建設性的激辯應當予以鼓勵。如果你認為取消彈劾能阻止矛盾的話,那麼我需要指出乙烯君的篡改發言、污衊他人等種種濫權是最激化矛盾的,上一次彈劾的最直接原因之一就是他無視社區全票通過的決議第二次封禁我,這極大激化了矛盾,把他彈劾下去才能真正解決矛盾。此外,我還懷疑我十分有取消彈劾的權利/權力。--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6:59 (UTC)
其實他的討論針對的是超理文獻的「共同創作區」。共同創作的頁面,要求是不要輕易修改他人的內容,除非質量太差或者與其他人的創作格格不入。我個人認為這個限制很正常。可是他的討論要求是:要更加「自由」地修改其他的創作。還說,別人也可以「自由」修改他的內容,甚至應該默認大家都要「自由」讓別人隨意修改才行…雖然說本站內容人人可編輯,但這不代表可以不尊重已有的創作者和較完善的內容,隨意修改,因此我拒絕了。同時接受了其合理要求:將「創作內容設定不合理」也作為一個修改他人創作的合理理由。隨後其討論愈發偏離主題,無法有效討論了。我認為,如果其一開始就表達「想要修改不合理的設定」這個觀點,而非突然要求整體變動方針,不突然開始不斷闡述大而空的哲學理念,本人作為管理員可能會更好理解並執行。——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03:20 (UTC)

(=)中立,Sxlzr444他對維基也有較大的貢獻(包括日常維護和對內容修改),雖然這裏列出的彈劾理由我也部分認可。根據我有限的認知,我不建議罷免。--黃金之風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0:41 (UTC)

(!)意見:我認為,僅因為「Sxlzr444對本站有很大貢獻」就反對撤銷他的職務是錯誤的(AABb1221等人要求撤銷他的職務的原因可不是「他對本站的貢獻太小」),就好比Xtmfd對維基也有貢獻,這並不能改變他應該被永封的事實。銻星百科好像不存在允許將功抵過的共識吧。——氫氰酸 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8:08 (UTC)

(+)支持,理由同H. Sulfide。——氫氰酸 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08:17 (UTC)

(+)支持,我不針對任何人,我只是想結束這場徒勞的衝突。既然雙方都不願意做出妥協,AABb1221也表明了他要一直彈劾到底的意圖,那也就只能先彈劾Sxlzr444然後再去阻止AABb1221的行為。抱歉。--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2:05 (UTC)

(!)意見那為什麼要要求本人讓步呢?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AABb1221本身就有大量錯誤在身。何況本人如果被彈劾後,閣下也不是管理員,也無力阻止其行為。——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09 (UTC)
用他口中的民主去阻止他,畢竟他的「自由創作」理念並未被用戶所廣泛接受,大概率也不會被通過,而且我相信其他管理員也不會任由他為所欲為。除非他有天大的本事,把所有的管理員全部彈劾個遍。--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2:39 (UTC)
那閣下為什麼要支持其激化矛盾的行為呢?——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41 (UTC)
何況閣下也沒提及本人需要怎樣「讓步」……——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49 (UTC)
他現階段的目的很簡單:罷免閣下。雖然罷免成功了,爭吵有一定概率會平息;但沒有罷免成功,這個爭吵肯定會持續下去。AABb1221說過他會一直堅持下去,一直到閣下被彈劾成功,這句話等同於他要一直這麼吵。--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2:53 (UTC)
那閣下就支持其行為嗎?就平息爭吵這一點而言,無視其任何合理或不合理要求,現在將其永久封禁也能達到這個目的……同理,就遷就其不合理要求,讓我承受損失,我認為也是不合理的。不應該因為AABb1221經常發起爭吵就「按鬧分配」。如果這次彈劾沒通過,我有理由發起討論,在徵求大家意見的基礎上制止其不當行為。因此本人認為閣下因為這種原因支持彈劾非常不合理。
另外,大多數用戶對這種變動不是棄權就是完全不關心,因此也不會如閣下所說的阻止。本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個別用戶提出的對方針大的變動是不能草率接受的。同理,在這種情況下,對管理員的變動的意見也不能草率接受。——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3:02 (UTC)
首先他對於閣下的各種指責都可以歸結為他認為你「剛愎自用」,至於讓步,我認為主要有三點:
(1)社區方針由簡單多數通過,一般性質的方針和重要管理行為由活躍管理員簡單多數通過。永久或超過一個月封禁除了現行犯以外不得擅自執行,需要獲得管理員的多數認可。如果閣下認為此舉低效而無法應對突發情況,閣下大可以先斬後奏,事後予以追認。我不相信管理員對這類事還能做到漠不關心,那他簡直枉為管理員
此項建議針對乙烯君
(2)定期舉行管理員的換屆選舉,我建議是一年為期。以銻星百科的用戶數量以及活躍程度,就可操作性而言完全可行。連我所管理的那個大部分時間都一片寧靜的社區都可以做到的(雖然是補選),我不相信這裏做不到。
此項建議針對乙烯君
(3)提高用戶彈劾管理員的門檻,要求至少有三名用戶聯署才可發起彈劾投票,避免像這種頻繁被發起的彈劾投票。(不代表我不認可此投票)
此項建議針對AABb1221
(4)AABb1221放棄將乙烯君徹底解職的想法,如果此彈劾案通過,應當採取將其降職為內容版主/話題版主來解決這一問題。
此項建議針對AABb1221
--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4:29 (UTC)
關於第一條意見,本人認為還是得在投票有一定人參與後才有效:不然一兩個人提出一個意見,其他人都沒有回覆,那麼就是那一兩個人控制社區了。在此基礎上同意第一條意見,並且現在基本就是這麼做的,不這麼做的可以修改。第二條意見可以根據第一條意見,通過表決決定;但銻星百科上次討論的傾向是不解職不活躍的管理員,因此實際操作還需要研究可行性。關於第三條意見本人同意,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本次罷免就是不合法的…… 另外,本人還是認為閣下為了平息爭端,就贊同犧牲本人利益滿足其要求,是非常不合理的——我說過不分青紅皂白將其封禁也能平息爭端。本人覺得因為這個原因支持罷免是錯誤的。關於本人「剛愎自用」的問題,我也在致力於改善。比如,就是徵求大家的意見,而非個別意見(但正因如此如上述與其起了衝突)。可以看到正是本人試圖改善自身不足,而與其起了衝突,我認為責任不在我。當我滿足其之前要求,更加注重「民意」後,其又說民意在一定情況下無關緊要,而是「理據」。但其「理據」就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非本人提出的大量實踐和慣例。我是否可以認為:AABb1221根本就是找各種理由支持和強推其本人的觀點,並針對我?——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43 (UTC)

(-)反對,這次所謂彈劾完全屬於AABb1221各種不合理錯誤行為之一。——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12 (UTC)

彈劾你的投票中,你不應該有投票權。——氫氰酸 留言) 2025年3月24日 (一) 11:08 (UTC)
如果是這樣我認為Aabb1221也應當不投票,作為彈劾發起者,即雙方均不投票。——57571bb留言) 2025年3月25日 (二) 07:35 (UTC)

(=)中立個人不清楚這整件事,不予置評。但是我希望能儘量杜絕爭吵,把重心應當放在頁面等的內容上,儘量和平解決。歸根到底都應當是促進超理這個社區的更好與完善,不是管理權在誰的手上。 57571bb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2:13 (UTC)

我認為這次「彈劾」就屬於AABb1221引起的「爭吵」的一部分,因此應該反對其彈劾。AABb1221主動破壞和平,讓本人承擔責任,我認為是很不合理的。如果這次所謂彈劾通過,反而是對爭吵、鬧事等等行為的鼓勵。——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2:21 (UTC)

這背後肯定有破壞者在推波助瀾。—-Aaa762021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21:58 (UTC)

有證據嗎?--H. Sulfide|) 2025年3月23日 (日) 12:58 (UTC)
如果有證據,請給出;如果沒有證據,請不要散佈陰謀論。--Canis Major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3:03 (UTC)

如果這一切亂局的背後沒有破壞者的黑手,也就不會變成這個樣子。—-Aaa762021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3:16 (UTC)

警告:不要繼續發表無理無據的言論。--H. Sulfide|) 2025年3月23日 (日) 14:10 (UTC)

我看見境界面上的規範場論在條目「Xtmfd」的編輯記錄里說了,在這種事情上這麼起勁的基本肯定是他(Xtmfd)了,我覺得該不會又是Xtmfd出來使用新的小號出來搞破壞了(只是有可能是Xtmfd又出來搞破壞了)—-Aaa762021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4:17 (UTC)

這次許多用戶都認為是Xtmfd小號。AABb1221曾經在社區中心多次和Xtmfd合作。本人強調超理史和銻星百科史要分開,先不記錄有爭議的內容。但AABb1221卻反對這兩點,因此在社區中心創建了對立的頁面,放任Xtmfd編輯——那個頁面都快成為Xtmfd個人宣傳的平台了,完全代表不了超理史——難道超理史要以大量篇幅敘述Xtmfd的破壞嗎?誠然,xtmfd破壞對銻星百科影響很大,但對於超理史的影響有那麼大嗎?關於AABb1221「超理史」頁面,事無巨細地記錄了大量沒有定論的爭論,輸出了一些其單方面的觀點。本人的觀點是:關於AABb1221相關爭端,在社區中尚無定論,無法給出各方都滿意的結論,因此暫緩編寫;但AABb1221就無視了尚且存在爭議這一點,在社區中心進行對立,記錄了現在不能蓋棺定論的事情。(PandaFiredoge即是Xtmfd改名後的id)——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25 (UTC)
(!)意見,我記得是可以向Fandom申請檢查用戶的IP位址的,前提是得有大量破壞行為,如果能得到結果的話,是不是一個人應該很容易能看出來。--Emtich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4:38 (UTC)
這個,不是沒試過封鎖ip地址。但是xtmfd宣稱過他可以使用大量代理ip規避封禁,還有數不勝數的小號,Fandom官方查不到。——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52 (UTC)

(-)反對,首先,AABb1221多次支持被多數用戶一致要求驅逐的破壞者Xtmfd,其次,Sxlzr444在諸如Xtmfd事件,共享01事件中對本站的反破壞做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User:Вале́рий Са́блин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23日 (日) 14:42 (UTC)

是的,AABb1221曾經多次在社區中心和Xtmfd狼狽為奸,這是他嘴再硬都無法抵賴的。而且Xtmfd曾說過,既然你們已經決定徹底封殺我,我也沒有必要顧慮什麼了。--Aaa762021留言) 2025年3月24日 (一) 19:58 (UTC)

(=)中立--User:Anyamin0307 2025年3月25日 (二) 18:48 (UTC)

(-)反對。Sxlzr444可能確實有濫用管理員權限的行為,但我認為並沒有嚴重到需要將其解任的程度。另外說句無關的,我覺得AABb1221的錯誤比Sxlzr444要嚴重得多。--Canis Major留言) 2025年3月25日 (二) 11: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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