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 talk: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2024年7月28日修订前讨论

fandom:antimony>Sxlzr4442024年7月28日 (日) 08:02的版本 (已保护“锑星百科 talk: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2024年7月28日修订前讨论”([编辑=仅允许管理员](无限期)[移动=仅允许管理员](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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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新社区规范已实行,此页面封档。如对新社区规范有建议或意见,请前往锑星百科_Talk: 讨论区/方针讨论。
如果需要修改,请在[[talk: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2024年7月28日修订前讨论|讨论页]]留言。

是否正式实行此草案 编辑

目前有关授权许可的争论已经终结,可以正式实行了。——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7日 (六) 04:32 (UTC)

否。我要求:

  1. 民主
  2. 投票在方针事项上拥有最高决定权(但可以考虑需2/3多数通过);
  3. 从此以后一切新站务由选举产生,拥有合理、受限的职权;
  4. 在社区规范中明确一些重要的理念,让这些理念成为其他规定的依据(而非将这些理念驳为废话)。

以及解决这些相对小的问题:

  1. 锑星百科:超理准则合并入社区规范;
  2. 改善删除制度,解决3-3和7-1高度重复的问题;
  3. 明确“哪些页面是方针”的问题。

如需,理由我将在相应的单独讨论中说明。

我不要求新社区规范必须在完全无争议无反对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但我要求以上这些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新规定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必要的话,经投票通过)之后再实行。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6:07 (UTC)

恐怕要让阁下失望了。锑星百科是超理创作这一个专门领域的讨论平台,用户自愿加入,管理员无偿维护。方针主要基于已有的共识,管理员由经验丰富的创作者担任,需要引导新用户了解并参与超理创作。——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7日 (六) 06:11 (UTC)
p.s.其实对于阁下这些空泛的理论,讨论度是相当低的,即使在首页悬挂之后也是。更值得关心的是对于gongxiang01搞破坏之类现实存在的问题如何去应对。就像阁下花了大量篇幅争论授权的所谓“自由”,但社区中心管理员的意见就是“不需要特别说明”——这就是锑星百科现行的规则,这说明阁下争论所谓“CC协议带来的创作自由”没有实际意义。之前阁下大呼所谓“创作自由”,同时却删除了实际保障的“法无禁止皆可为”这一条规定——阁下称之为“自欺欺人”。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阁下这些所谓诉求是言之无物的。锑星百科一直都尊重任何用户的合理诉求,但对于言之无物、无理取闹的所谓“诉求”是无法执行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7日 (六) 06:16 (UTC)
按照你的观点,人类历史上所有最重要的宣言都是空话。铁桶说无需特别说明是因为已经有全域规定,但在这件事上没有。“法无禁止皆可为”就是自欺欺人[来源请求],因为这里的“法”根本没被说清楚(我正打算讨论一下这个事),管理员随时随地都可以凭空捏造一些莫名其妙的新规定[来源请求]。还有,你凭什么说我的理论讨论度低?哪些东西讨论度高?讨论度高又如何?太多人对世界的普适真理缺乏自己的看法了[来源请求],然而这不意味着真理不重要。--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9:06 (UTC)
以上内容都是不实的。阁下所列举之大而空的所谓理念,确实只有个别人士关心。管理员基于超理社区的共识和锑星百科的发展和管理需要制定规则,也充分考虑了锑星百科社区用户的意见的。本次社区规范的修改,就是为了针对gongxiang01、xtmfd这样注册大量小号进行破坏,以及相关封禁措施这一切实存在问题的。目前已经得到解决和认可。至于所谓“对世界的普适真理缺乏自己的看法”,这显然不是超理和锑星百科讨论的内容。——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7日 (六) 11:03 (UTC)
仅有个别反对意见,其内容大多不实;合理诉求已解决。因此社区规范正式实行。——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8日 (日) 07:59 (UTC)

参考 编辑

关于版权问题,参考:

关于快速删除,参考:

多多讨论 编辑

  1. 全站半保护情况下,对于IP地址用户的规定没有意义,因为IP地址用户的无法编辑。
  2. 应明确超理社区的去政治化,不在超理中讨论现实中的政治。
  3. 超理社区不应该主动引战(限制争议性过大内容,可以合并入此条)。
  4. 超理社区成员应该遵守各成员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FANDOM的使用条款及社区中心的规定。(这一条应该是强制性的,不需要进行讨论。
  5. 对于社区规范中的技术性问题(如字词的缺漏、wiki语法的错误、链接的错误),的确存在的,可以立刻修改。——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24日 (一) 14:50 (UTC)

问题 编辑

“8-10.若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试图创建傀儡账户逃避封禁,一经查实则原账户及所有傀儡账户均永久封禁,且禁止其编辑讨论页。”所以永久封禁是对“创建傀儡账户”的附加惩罚(如果某用户被封禁有限时间,创建了傀儡账户,按照这条新规定就要永久封禁)?

还是说这条规定只适用于想逃避封禁的用户(也就是封禁期限未到就创建傀儡账户编辑本wiki的用户)?——氢氰酸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14:54 (UTC)

这两者是相同的。因为一个用户创建了FANDOM账号后,不在本wiki发言,也没人能看得出来。——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24日 (一) 14:58 (UTC)
两者是相同的?——氢氰酸 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15:02 (UTC)
创建傀儡账户但是不表现疯狂,我们也没法发现。所以解读为“永久封禁是处罚创建傀儡账户这个行为的,开小号就会被永封”和“永久封禁是处罚创建傀儡账户逃避封禁这个行为的,开小号且编辑就会被永封”,我认为执行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不过或许HCN觉得有明确的必要?——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15:07 (UTC)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24日 (一) 15:21 (UTC)
举例吧:User:G000000000000000GUser:刘帝凡等人的(如果有)小号(且“不表现疯狂”)应当被永封吗?——氢氰酸 留言) 2024年7月11日 (四) 13:34 (UTC)

还有一点建议:“9-3.对于本《规范》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发现后可以立刻修改。”如果一个非管理员用户发现了这种技术性用户,那么为方便其修改,就不能保护此页面。但这又给了破坏者钻空子的机会,因此应该写“管理员应定期巡查社区规范”之类的规定。——氢氰酸 留言) 2024年6月25日 (二) 05:09 (UTC)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社区规范当然不能不保护;非管理用户如发现此类问题,在留言墙联系管理员即可。(讨论页太不容易注意到了,比如之前的序号错误)——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留言) 2024年6月25日 (二) 05:16 (UTC)

又想到一个问题 编辑

有些网络梗,例如“科比地狱笑话”相关的梗,一个是这一年来有些滥用之嫌(现在网络上什么都可以是牢字辈了),再一个是多少有些没品,可能引起不适。我个人不希望看到有人把这类东西写进锑星百科。是否需要在规范里加以明确限制?——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15:25 (UTC)

已经明确:反对与超理无关内容、不鼓励与超理关系不大的内容了。不需要另作表述。——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24日 (一) 15:31 (UTC)
什么是与超理无关?什么是与超理关系不大?--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8日 (一) 12:38 (UTC)

关于删除没有实际内容页面的规定 编辑

气无星/没有语版这个页面(会)是个空页面,但我想这个页面不会因此被删除吧?这也算是有实际内容吧?--AABb1221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1:08 (UTC)

“志同道合”的必要性 编辑

锑星百科既然是一种“同好会”性质的网站,那么必然要求成员志同道合,这是锑星百科以及任何一种由爱好者组成的社区成立的前提。——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30日 (日) 15:56 (UTC)

为什么?都受到一种网络亚文化的熏陶又不意味着全部志向思想相同,不意味着对它看法一样或想用它做一样的事。--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日 (一) 04:55 (UTC)
锑星百科本身就是创作超理的平台。事实上,不可能要求所有人“全部志向思想相同”或“对它看法一样或想用它做一样的事”;但既然在一个专门创作超理的平台,那么平台内部的表现必然要与超理的要求一致。——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日 (一) 06:11 (UTC)
那就是这个词用得有问题喽。我建议换一个更合适的词。至少用“志同道合”不行的。--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日 (一) 09:52 (UTC)
这个词没看出有什么问题所在。如果不是“志同道合”,那就必定会不断产生冲突,肯定不能在社区内进行有效的讨论和合作,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了——这和锑星百科创建的目的显然是违背的,锑星百科不是为了吵架而出现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日 (一) 11:01 (UTC)
根本原因似乎是你对这个词的理解跟我和AABb1221不一样。要不咱问问其他用户怎么想的?不是问志同道合是否必要,而是问他们对这个词含义的理解(如果他们愿意讨论的话)。话说这些讨论是否意味着思想不相合呢--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日 (一) 12:01 (UTC)
你好像犯了诉诸可能的逻辑谬误。而且你第二段最后一句话让我满头雾状一氧化二氢:“平台内部的表现必然要与超理的要求一致。”平台内部指的是?超理的要求又是什么?如果说“创作者的作品都要在一个世界观下,且不出现难以调和的矛盾”是你所说的“志同道合”的话,那确实应该(而且必须)这样,并且志同道合这个词用得确实有问题。--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3日 (三) 06:21 (UTC)
志同道合的话不是更不能讨论了吗?已经志同道合了还讨论什么?除了作为打压不同意见的借口以外我看不到这条规矩的任何可能用处。社会是在矛盾冲突中进步的,这样做只能压制网站内有益进步的矛盾(无益进步而有害的矛盾可以通过其它规定压制),而且也不能真正消灭矛盾——它导致了站内“志同道合”的用户和站外“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用户的矛盾。它只是把矛盾的一方排挤出了站外罢了。--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04:33 (UTC)
既然是站外用户,站内的规定对其没有约束性;锑星百科又规定不引战,那么站外和站内用户有什么矛盾可言呢?不要抽象、宏观地谈什么“进步”,锑星百科的主要目的是进行超理创作、交流。——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29 (UTC)
“志同道合的必要性”:这是阁下自己引用的文字:[1]。“打压不同意见”阁下之所以可以在这里讨论,正是因为锑星百科欢迎大家进行讨论。"已经志同道合了还讨论什么?"——讨论超理、创作超理啊,这是锑星百科的主要内容。倒不如说正是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才可以多多创作内容。——此未签名留言由User:Sxlzr444添加于2024年7月4日 (四) 14:53(UTC+8)
志同道合我还真没注意到……可能是你(和Fandom官方)对“志同道合”的理解与我(和Hydrogen Sulfide)和不一样吧。虽然按照我对“志同道合”一词的理解,你我大概并不志同道合,而且你也其实并不欢迎某些意见;关于“已经志同道合了还讨论什么?"这句话,我刚刚想了想,我好像是犯了点错误,即使是已经有基本相同意见的人也可以通过交流讨论来确认和深化这种观点。--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1:57 (UTC)
好像阁下仍然在认识上存在重大偏差……锑星百科的主要功能是创作超理内容,讨论也是对超理创作的讨论。可以说超理的创作和讨论就是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才能不断丰富,以至于今天两千多个页面的。“志同道合”的“志”和“道”,这是讨论的前提,而不是讨论的主要内容。锑星百科不是用来整天讨论不同观点的,而是基于已经认同的观点进行创作的。正如阁下所援引的社区中心的内容,一个社区的成员,首先是志同道合的,才对这个社区的内容都具有发言权。——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14:36 (UTC)
Fandom的规定也没有(明文)说志同道合的人才有发言权啊……就像它没有(明文)说社区是民主的一样。我不认为这样的解释是正确的。明确一下“志”和“道”的语义。如果“志”和“道”只是指“认同、热爱超理”之类的,那我不太反对;但如果“志”和“道”是指”对社区方针的意见“的话,那要求所有人志同道合的规定就只能成为打压不同意见的借口了。请解释你说的“志”和“道”具体是什么。--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04:55 (UTC)
说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有发言权不就是在排挤不同意见的用户吗?如果不排挤志不同道不合的用户,那志同道合或拥有已认同的观点根本无法实现,而且通过排挤志不同道不合的用户来达成共识只能降低而非提高创作热情,这样的事情现在就在发生。锑星百科的周编辑量近日暴跌,User:氢氰酸已经停编一段时间了。--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8日 (一) 12:38 (UTC)
锑星百科不具有盈利性和强制性,也不寻求“统一”所有参与过超理创作或对超理感兴趣的人。任何用户是否参与锑星的创作,都是出于其本人的自愿和自由。——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9日 (二) 10:29 (UTC)
说了这么多,志和道到底指的是什么?把这个事解决清了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无效的争论。所以乙烯君可不可以解释清楚志和道具体是何?--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9日 (二) 11:26 (UTC)

第三章第三条与第七章完全重复啊--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日 (一) 04:55 (UTC) 编辑

现在第三章第三条与第七章还是重复的。--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1:22 (UTC)

社区规范(或锑星百科现行方针)没有解答而需要解答的问题 编辑

社区归谁所有?如何制定修改方针?方针由谁制定修改?投票如何进行?效力如何?管理员如何产生?职权如何?“与超理无关”到底是什么意思?哪些页面是方针?

以上内容可随时由任何人修改。--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3日 (三) 01:41 (UTC)

这不是社区规范需要解答的问题。社区规范的作用是指引用户参与讨论和创作,明确管理员管理的方式,以维持社区的有序发展。——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3日 (三) 01:49 (UTC)
我不同意。让社区规范的作用包括解答以上问题完全合理——它们很重要。--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3日 (三) 11:46 (UTC)
赞同AABb1221。这些问题也是目前争议颇大的,需要被及时解决。即使不在社区规范里写明,至少也必须在锑星百科:超理锑星百科:管理员等页面里明文规定。--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3日 (三) 11:57 (UTC)
按照社区中心的说法,行政员权限领养wiki取得,管理员由行政员任命,方针由管理员和行政员制定,这些FANDOM都有规定,就不用额外在锑星百科说明了。其他问题也是很难给出个答案的。比如社区……使用条款大概会有“最终解释权归FANDOM所有”之类的,因此大概归FANDOM所有吧(我猜的)?纠结这种问题没有意义。“什么是超理”这个问题也太大,没有确切答案,本站只能规定本站讨论的超理内容,不能规定本站外的……因此也是没有意义的问题。——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3日 (三) 14:09 (UTC)
那根本不是规定,那只是说行政员权限技术上领养wiki取得(实际上你忘了还能由其它行政员任命),管理员技术上由行政员任命,而不是说规则上如何产生。实际上,Fandom也说管理员"通常由社区选举生成"。至于所有权的问题,我刚刚才发现Fandom确实有说过(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强制规定),Fandom说社区是属于每个人的(按照我的理解,简称民主)。我完全不知道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说的是“'与超理无关'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不是“什么是超理”,而且这显然很有意义。--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04:33 (UTC)
社区不是政治组织,不适用于政治上的概念。社区如果非要说,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平台,非盈利,大家自愿参与,没有强制性。用户对社区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不应该用政治上的民主来要求一个自愿、公益性质的社区——阁下也没有给锑星百科纳税。p.s.阁下引用的页面也明显提到要“志同道合”,不知道为什么阁下自己却明确反对写入这几个字。——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19 (UTC)
哪里明显提到了?我看了那两个页面,没有发现任何志同道合有关的语句。还是说别的页面提到过?能不能放一个链接?p.s.既然说社区不适用于政治上的概念,那就请Fandom把“行政员”的英文bureaucrat改掉,这是个政治上的词。File:贴吧新版滑稽.png--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4日 (四) 06:37 (UTC)
不适用于政治上的概念:阁下不能拿某一个国家法律条文中的bureaucrat来解释行政员。明白了?——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39 (UTC)
提到志同道合在这里。很显然这里压根没提到某位用户说的“民主”,更不能拿政治上的“民主”来解释。事实上,社区中心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一个社区的成员都是志同道合的,所以社区是属于每个成员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44 (UTC)
这里英文原文是like-minded。
翻译软件或词典 给出的释义
百度翻译 志同道合的;志趣相投的;想法相同的
必应翻译 志同道合
有道翻译 志趣相投的;具有相似意向或目的的
牛津词典 having similar ideas and interests
剑桥词典 People who are described as like-minded share the same opinions, ideas, or interests.
(意见相同的,想法一致的;兴趣相投的)
韦氏词典 having a like disposition or purpose; of the same mind or habit of thought

表格放出来了。我想这里理解为“志趣相投的”(having similar ideas and interests)更合理吧?因为这个词修饰的是fans(粉丝)。--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4日 (四) 08:25 (UTC)

这也没有拿政治上的“民主”解释什么啊。难道还不能把“民主”这个词拓展一下意义范围?社区的“民主”和国家的民主显然不会是同一个意思,就像行政员跟官僚都叫bureaucrat,但不是一个意思一样。--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4日 (四) 08:41 (UTC)
提一下,如果按照维基百科对“政治”一词的定义,政治是由各种团体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过程,也是……,那锑星百科的社区事务也是一种政治。类似地,维基百科上的“民主”条目里也有说:“民主除了用作统治国家的制度之外,民主的投票和代表制度也用于管理其他许多不同的共同体和组织。”只不过现在锑星百科的定义似乎并非如此就是了。--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10:52 (UTC)
投票如何进行?效力如何?这个问题我想大概是目前最受关注的问题了。这个问题要解决——可是乙烯君上面那段话没有提到。另外,即使一些问题在社区中心已经写明了,再在锑星百科重申一遍,没什么坏处吧?比如说,社区中心提到管理员对用户“仅在违反社区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封禁”。把它写在锑星百科的方针上,能使管理员与用户更清楚、方便地了解封禁如何运作,而不必在社区中心两千多个页面里苦找。乙烯君对上述一切问题一概否定其意义,这不是有利于社区发展进步的行为。--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4日 (四) 04:45 (UTC)
“管理员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讨论,修改社区规范”——已经对投票说得够清楚了。封禁行为也是完全按照社区规范来的,社区规范对于封禁的操作是足够明晰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24 (UTC)
一点不清楚。连投票两字都没出现。而且我们讲的重点是如何进行,效力如何。这两点你一直在回避。--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4日 (四) 06:31 (UTC)
投票是一种讨论。——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4日 (四) 06:45 (UTC)
是吗?你非要这样说的话也行吧,然而至少维基百科的规定暗示投票不是讨论。而且这样的话至少也得明确一下投票是讨论。再说了,投票”如何进行,效力如何“还是没说清楚。投票可以在发起后一秒钟或一年截止吗?我可以开1mol小号投1mol票(大号不投票)吗?谁有投票权?是任何投票只要简单多数就通过还是任何投票都要全票赞成才能通过?--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2:48 (UTC)

关于删除“在条目中不能运用的图片”的规定 编辑

这条规定有点问题:图片不一定要使用。有些图片本身就很超理,很有保留的价值,比如这张图片(参见这里)。我认为这种图片即使未使用也不应该删除。--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11:33 (UTC)

关于对IP用户的规定 编辑

全站半保护应该是暂时的,不应该无期限持续下去(实际上我认为它差不多该关了),当然需要IP用户相关规定。--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0日 (三) 06:45 (UTC)

通常情况下IP用户也是无法编辑的,本站一般要求所有用户登陆。——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0日 (三) 07:27 (UTC)

关于关于”争议内容“的规定 编辑

争议内容要删除,添加争议内容要封禁。争议内容是什么?超理文献:锑度不就是对百度的争议的一部分吗?超理的存在本身没有争议吗?这部规定本身不也是内容吗?--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0日 (三) 07:34 (UTC)

改了一下,改为在社会上引起重大争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0日 (三) 13:01 (UTC)

关于超理文献的版权问题 编辑

从版权声明情况来看,超理文献这个名字空间看起来像是最初为转载超理文献:必须正视的氢氧酸(苛性氢)危害!之类的网上的很”超理“,但其来源没有受到超理文化的影响的文献的,现在却有许多超理社区用户的超理创作被放到这里,并不在CC协议下发布。这并不合理。我看不到任何因为作品不是百科条目的格式就修改其版权声明的理由。如果条目格式的作品可以由他人修改以变得更好,没有理由非条目格式的作品不能这样;这种作品无论是何格式,都应该为鼓励自由文化创作在CC协议下发布。

提一下我们现在面临的(在同时牵扯到多国法律时应该很常见的那种)尴尬的法律状况。这里应该都是中国大陆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些作品应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但《Fandom使用条款》却说:

我不很懂中国法律,更不懂美国法律,但我们会对这些超理文献进行改编(中国法律)或衍生创作(应该是美国法律)。这样的话,还是让它们遵循CC协议比较好,不然我不知道我们的行为能不能符合中国的法律或算美国的合理使用,我怀疑我们法律上需要向原作者支付报酬(虽然这种事情实际发生的概率接近于零)。

我怀疑把过去未按CC协议发布的超理文献的法律状况修改为按CC协议发布是否合法。或许让新发布的超理文献未经另行声明同样按CC协议发布比较好。从网上转载的,并非页面创建者本人创作的……文献(不一定是作品吧?)需要加上另行声明(或许应该有个模板),如何?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2日 (五) 15:42 (UTC)

超理文献和条目性质不同。很多都是作者原创的内容,部分篇幅很长,可以看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内容。不应该使其放弃所拥有的权利、进行篡改。之前有社区成员明确反对修改其内容。或者说,超理文献更类似于维基文库,和条目页面是两个系统。
超理文献:必须正视的氢氧酸(苛性氢)危害!是转载百度百科的,因此不存在授权问题。——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3日 (六) 03:13 (UTC)
什么叫作从百度百科转载的就不存在授权问题?我从《百度百科用户协议》里摘了点文字下来:
还有,我需要指出你的言论暗示了什么内容(虽然你可能没意识到):你说,超理文献很多是原创的,可以看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内容,且“和条目性质不同”,这明显暗示条目并非原创且没有知识产权。而且你还暗示篇幅长的作品更有或才有知识产权。这种法学成就堪比共享。条目当然都是原创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并非如此;而且条目绝大多数都没有转载声明之类的,那就意味着如果条目不是原创的,那就是抄袭的。知识产权跟作品篇幅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篇幅长的作品就不应该遵循CC协议,那要CC协议有何用?
知道CC协议的意义何在吗?就是为了自由文化,为了打破少数人对文化创作权利的垄断,让文化创作完成去中心化,把文化创作的权利下放到每一个人,也就是我们。没有CC协议就没有现代网络社区,没有CC协议就没有(善的)锑星百科。没有CC协议,我们在这里做的太多事都是非法的(虽然我们不太可能为这种非法上法庭就是了)。可以说,如果超理文献不应该遵循CC协议,那这个社区很大程度上就不应该存在。
还有,维基文库完全是专用于转载(而非创作)自由版权文本的,它也遵循CC协议。这两点都与现在的超理文献(当中的原创部分)不仅不相似,而且完全相反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06:53 (UTC)
顺便提一下,如果超理文献不遵循CC协议的话,那现在常见的把主命名空间下的页面移动到超理文献区的行为似乎是非法的。--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07:07 (UTC)
凭什么这样回退我的版权声明修改还不给理由?我认为我讲得很有道理,包括指责你的观点没道理的部分。--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10:40 (UTC)
与常识不符,不尊重著作权的规定肯定是不行的。关于转载,确实如您所说,存在一些不太能细究的问题……所以得按照现在这样写,比较宽泛一点,便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4日 (日) 11:54 (UTC)
楼主说的对,反对的什么心态!宽泛(与具体相对)≠灵活(与死板相对)。我认为你应该多听听别人的意见,思考能有效减少误解。你似乎无意地对AABb1221的言语进行了部分曲解。--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4日 (日) 13:15 (UTC)
“为了自由文化,为了打破少数人对文化创作权利的垄断,让文化创作完成去中心化,把文化创作的权利下放到每一个人”这条明显和锑星百科的目的无关,锑星百科只是一个超理创作平台,没有那么大的目的……相关规范的制定,目的都在于保护超理创作。单方面谈这种形而上的理念无济于事。希望不要再谈这么空泛的问题了。
授权许可是完全针对超理的性质而制定的。超理的内容是虚构的,是创作者创作出来的,自然要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在条目页面,就保护了创作的合理内容不受篡改、主要作者删除条目的权利。而超理文献则更进一步,不同于一个条目可以许多人完善,作者对超理文献的专有性更强,因此要予以保护。作者大可以通过共同创作声明鼓励大家修改,但作为锑星百科整体来说,是不能鼓励作者放弃自己权益的。维基百科的内容,和锑星百科完全相反,都是转载和总结信息,自然要求不一样。锑星百科更多地应该参考后室、SCP等定位相似的社区。——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4日 (日) 13:43 (UTC)
SCP和后室不也还是遵循CC协议吗???所以,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作者对超理文献的专有性更强”?这完全没道理。说自由文化与锑星百科的目的无关,所以锑星百科不应该自由文化?你知道同一个逻辑也可以推出什么吗?反对种族歧视与锑星百科的目的无关,所以锑星百科不应该反对种族歧视。而且,这是与你说的规范制定的目的——“保护超理创作”有关啊。把文化创作的权利下放到每一个人,也就是我们!如果不下放,我们就没有(很大一部分)超理创作的权利。我们应该鼓励创作者放弃这些权益,因为放弃这些权益乃是将它们授权给全球人民(也包括我们),乃是一种无私美德的体现。--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15:20 (UTC)
所以说阁下总是在谈些空泛的内容,一谈到具体的内容就不合理了。超理文献和条目页面在形式上客观存在区别(不然也就不会把一些不合适作为条目的页面放到超理文献了),那么对待自然有区别。超理文献,顾名思义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献,那么原作者自然享有创作权。不能把自己享受权利建立在要求别人放弃权利的基础上。
当然阁下最大的问题不是超理文献授权这一具体的问题,而是完全误解了社区规范存在的目的。社区规范就是用来管理锑星百科、服务用户的,处理实际问题,而不是像阁下一样整天喊一些空泛的口号。阁下的理念自然有可取之处,但是在这里讨论这些太大的理念,对具体的超理创作没有任何作用。事实上,阁下各种高谈阔论,或是抠字眼,对大多数用户的具体创作没有影响。社区成员来这里不是为了讨论大道理的,而是进行具体创作的。社区规范和管理员的作用就是保护实际存在的社区和创作。就拿超理文献授权这一点来讲,是有用户明确反对全文转载的,所以才要对授权进行规范。难道阁下要反对用户维护自身权利吗?社区规范要解决实际问题,不是空谈。——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5日 (一) 13:21 (UTC)
我不认同这种社区规范的目的。管理锑星百科、服务用户又是为了什么呢?人类的价值体系是,所有事物的意义都是由少数几件事(也就是你所说的“空泛的大道理"),只有那些才是目的,什么管理锑星百科都只是手段。谈大道理是在追根溯本,这是有效的论证。一切有深度的思想,必然归于你所谓的空谈。再说了,第一,我的言论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开放版权对具体的超理创作有显而易见的巨大促进作用,没有开放的版权,我们进行创作(在法律上)还得付钱。第二,如果我说的对具体的超理创作没用,又凭什么说现在的版权规定对具体的超理创作有作用?凭什么有人反对全文转载就要规范授权?那为什么不让制定投票规定?而且要规范授权也不代表不能让超理文献遵循CC协议啊。你质疑我反对用户维护自身权利,那难道你要反对全球人民的共同福祉吗?
我没有要求原作者放弃权利。如果原作者想的的话,他们依然可以作另行声明。我还是看不出来为什么形式跟版权有关系:“文献”里哪来“完整”了?就不能有残缺的文献吗?那为什么条目不必须是完整的?
还有,你可能误解了一件事,我在这里明确一下。遵循CC协议是说你可以自由地创作衍生作品,不是说你一定可以直接在原作品上做修改。SCP和后室都遵循CC协议,但我没搞错的话他们都不允许。我认为如果可以在条目上直接修改超理文献也应如此,但这并不包含在CC协议里。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6日 (二) 04:57 (UTC)
那目前关于授权许可的规定,除了所谓"开放版权"以外完全符合阁下的想法。现行规定也没有在执行中产生问题,只是不符合阁下的想法而已。默认“开放版权”不符合对于创作者权益的保护。——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7日 (三) 11:02 (UTC)
……我不是这个意思。看起来这条规定修改是不太可能进行的了。我怀疑如果这里有一名较真的律师(或者再激进一点,法官)的话,现行规定早就产生一堆法律问题了;我认为,在当代,默认开放版权才是真正在保护并激励创作。--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3:05 (UTC)
我已经写好Template:CC-BY-SA_4.0了。--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3:24 (UTC)
CC协议是不可撤销的(CC协议里自己有写),因此以前被从主命名空间移动到超理文献名字空间的页面(在法律上)都需要挂这个模板。--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3:43 (UTC)
没有必要。超理文献只是对修改做限制,其他不做限制。如果允许随意修改,用共同创作就可以。移动命名空间是因为原来的命名空间错误。——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9日 (五) 00:05 (UTC)
你不是也说了“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下的页面,其作者可以有额外的授权许可声明”吗?——此未签名留言由User:Hydrogen Sulfide添加于2024年7月19日 (五) 11:39‎(UTC+8)
对呀……我自己写了一个东西,想贡献给全球人民用CC协议发布还不行吗?超理文献不是有版权限制吗?我或CC协议也没说允许随意修改那两篇文献啊?共同创作声明里不是也说“请不要轻易删改其他人创作的主要内容”吗?错误的命名空间也不影响版权声明啊?只要是作者自己把作品发在主命名空间下且未经另行声明就代表这篇文献不可撤销地被以CC协议授权了,移动页面也无法撤销。你这两句话里有五个错误。还有,我的那两篇文献也已经不可撤销地被以CC协议授权了,你删除版权声明的行为似乎是非法的。我要求恢复该模板。--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9日 (五) 05:04 (UTC)

这个铁桶说这条规定违反Fandom政策和许可协议,无效!这条消息应该足够重要,可以用大一点的字了吧?--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10:33 (UTC)

等一下,现在已经改成所有内容页面默认遵循CC协议了吗?乙烯君什么都没说,我再挂CC协议模板也没提醒我,我没反应过来。--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11:16 (UTC)

对于转载的权限无意保持限制,主要是针对转载内容,不允许修改,这比较符合“转载”的含义。特别是有的作者同意转载到锑星百科,但不允许修改(比如雷绍武)。对于原创内容,锑星百科的意思是尊重原作者的授权意愿,如果原作者允许转载和修改,则不会做限制。阁下的模版问题在与共同创作定位重复了,本质上都是允许他人修改(因为超理文献除修改外完全遵循CC-BY-SA协议,无需另外说明)。——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4日 (三) 11:53 (UTC)
我的模板根本不是说允许他人修改,我的模板就是说页面遵循CC协议,因为社区规范里说超理文献默认不遵循CC协议。我写这个模板的时候不知道那条规定无效。还有,在现行社区规范(连同里面的那条无效规定)被废除之前我认为这个模板有保留的需要。再而且,允许修改跟共同创作也不一定重复,现在的共同创作模板里说“请不要轻易删改其他人创作的主要内容,除非这些内容质量太差,并且与其他人的创作格格不入”,我想的那种允许修改会比这个更自由些。--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13:20 (UTC)
现行规范主要是对于随意编辑进行限制,除了编辑之外是遵循CC-BY-SA协议的。编辑的问题社区中心管理员也没有提及;但是如果是删除原有合理内容,那么会使内容质量下降,就是对原有内容的破坏。根据社区规范(及修订草案)第四章,也是不被允许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4日 (三) 13:41 (UTC)
现行规范里不是明明白白地说“对于除‘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下条目的所有条目,均按照CC-BY-SA协议”吗?你之前不是还明确反对让超理文献默认开放版权吗?就在上面。--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14:42 (UTC)

何时能将本文(或参考了本文内容的其他页面)作为新的社区规范? 编辑

rt,它不应该永远是“草案”。——氢氰酸 留言) 2024年7月17日 (三) 07:39 (UTC)

至少得等没有争议了吧。--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7日 (三) 07:59 (UTC)

用户页到底什么时候是讨论区了? 编辑

谁会把用户页当讨论区用啊……但乙烯君却以与5-4重复为由反复删除4-7。--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7日 (三) 09:10 (UTC)

阁下不就在用户页发表意见吗?——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17日 (三) 11:31 (UTC)
哈哈,在用户页能发表意见,可不代表用户页就是讨论区哟。Sxlzr444的理论可以概括为:m属于A,m属于B,所以B包含A。--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8日 (四) 04:21 (UTC)

建议将锑星百科:超理准则合并入社区规范 编辑

超理准则里的内容几乎全部已经体现在这个页面里了,还重复放在导航栏里没有任何意义,建议将该页面存档并明确说明不是现行规定或重定向到社区规范。--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7日 (三) 09:18 (UTC)

超理准则里有但社区规范里没有的内容可以新增进社区规范。--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2:24 (UTC)

关于这个页面的格式 编辑

User: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的意思似乎是要把新内容加粗黑,删去的内容加删除线,但现在这个页面对原社区规范的修改量已经近乎彻底重写(实际上,我怀疑我们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做,在经历了这么多事,对网络社区有了更深刻得多的思考之后旧社区规范需要面临的恐怕不只是修修补补了,它需要从头彻底重写),这样做恐怕不怎么现实。现在如果我们依然严格遵循这条的话,几乎全文都是粗黑体了。建议取消粗黑体(或许可以改为在重要内容上加粗黑),删除一切现在被划了删除线的内容。--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7日 (三) 09:26 (UTC)

我也认为应该彻底重写。但是这是巴萨的用户页,宜征求巴萨的意见。--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8日 (四) 04:25 (UTC)
我感觉全社区的规范草案不应该带有太强烈的个人性质。其实它应该被放在锑星百科:2024社区规范第一修订案草案或锑星百科:2024新社区规范草案之类的地方才对。但既然这个页面在巴萨的用户页子页面放了这么久,我们还加了这么多到这个页面、它的版本历史之类的页面的链接,那现在移动页面就算了。或许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开始彻底重写。实际上,已经有人在社区中心这么做了,但那个恐怕不可能被锑星百科承认。--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2:11 (UTC)
那人写得其实还算是合理的,可以采用一部分。--Hydrogen Sulfide|) 2024年7月18日 (四) 13:24 (UTC)

社区规范修订这种大事不是应该上首页公告吗?--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18日 (四) 12:27 (UTC) 编辑

现在首页公告上还挂着中立性原则表述修改征集意见,那个讨论早就不活跃了,社区规范修订应该上首页公告。--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3:16 (UTC)

关于设定自洽性的问题 编辑

这条规矩现在被写在超理准则而非社区规范里,但由于我要求超理准则与社区规范合并,因此我在这里讨论。

除非大家认为不停援引说不准原理与这条规矩完全协调,这条规矩不很合理。

超理在讽刺民科时,通常都要宣称民科的言论(在锑星上)是正确的,而我们有民科不相容原理。甲民科提出A理论,乙民科提出B理论,A与B矛盾,我们创作甲和乙的条目,分别说A和B是正确的,那我们的言论就自相矛盾了。也就是说,这条规矩阻碍讽刺民科。

现在的锑星百科基于这条规则创作自洽的世界观,不同的条目经常互相援引,也提高了新人理解超理作品的难度,自洽的设定阻碍了太多创作。锑星和锑宙有太多种可能的样貌,其中许多种都很辉煌美丽或有趣,自洽的设定却意味着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锑宙的基本构成现在只能是原子等地球物质,我们看不到由四元素/巧克力和奶油/3645354634547656种小人构成的(可能)有趣锑宙。

SCP有一无二随。在伪基百科上,就算是在同一个页面里也可能会有大量自相矛盾的内容,而我并没有感觉这有影响质量。那些页面还是很好笑或够讽刺。

锑星百科主要[1]是一个写作网站。不同作者怀揣不同的目的以不同的风格保持不同的作品,这些不同的作品应该有些独立性,不能强行要求自洽。因此,我想允许并不反对矛盾也是艺术自由的一部分。

虽然这条规矩的表述不是强制性的,但我想还是废除更好。

进一步,虽然我还不很确定,但我认为我应该指出这种可能,那就是明确不鼓励过多援引其他页面的设定,特别是不援引完全不需要的设定。英文伪基百科和SCP都是这么做的(英文伪基百科说“所以重要的是一个给定的个人条目是否在就它本身而言,在独立的、个人的基础上是有趣的”“如果你只为同一性而在条目间保持一条故事线,系列中的大量被链接的条目中的某些可能变得无聊,就其自身而言并不有趣”;SCP说““不要写太多必须了解其他设定才能理解的东西”)。或许只应该有极少数设定(例如“有一颗星球叫锑星”)应该是绝大多数页面共同采取的。锑星百科的现有范式很难改变,而且现在条目间频繁互相援引设定也产生了一些好结果,但我还是怀疑这样会更好。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4:38 (UTC)

我自己以后可能会少些链接,不再在太多页面里出现雷绍武王存臻(但赵明毅锂盐红可以考虑为少数例外)。--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4:44 (UTC)
本来就是鼓励而非强制……说不准原理就是兜底的。——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0日 (六) 15:41 (UTC)
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应该鼓励设定自洽。理由我在上面已经给出。--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4:03 (UTC)
还有,我以后可能会无视全部现有设定写作。--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4:03 (UTC)
太疯狂。这不可能。这条建议应该怎么也不会想到它会阻碍讽刺民科……民科有三大基本定理(说不准、不相容、恒成立),这就可以说自洽了。你也不想让锑星百科出现一大堆『仅次于超盐酸的强酸』吧?
而且,锑宙为什么一定要有各种不同的样貌呢?一种就够了。锑星百科不能是随便什么都收录的,它是一个世界,不像超理吧的各个贴子那样,锑星百科必须建立在同一个世界观下。换言之,锑星百科应在所有超理创作者的公约数上。如果都像天体论这样硬要把自己融入不进去的东西塞进来,那锑星百科不就乱套了?创作者有不同的想法、风格,但不代表做不到自洽。如果想追求独立性,那么请去贴吧,或者自己另建他站。
还有,你可以无视全部设定写作,但我们也仍然可以把你写的条目改得符合设定。--H. Sulfide|) 2024年7月21日 (日) 04:37 (UTC)
  1. 不同超理体系有矛盾或没有矛盾都很正常,我们应该包容这种现象,而不是因此就去反对设定的自洽和/或不自洽。
  2. 能否给出一个标准来衡量哪些设定应该是所有页面都要共同采取的?——氢氰酸 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4:45 (UTC)

我当时提出这一条,目的是是为了避免出现大量矛盾的设定,从而导致超理难以被新人理解。而且,锑星百科作为一个维基网站,内部链接是构成网站的重要一环。如果条目不能相互援引,无疑这一特点会失去。--Canis Major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5:49 (UTC)

其实不同条目互相联动也是超理(特别是用wiki的形式创作超理)的一大趣味性;同时也可以通过互相链接的页面,让新人能够有逻辑性地了解更多创作内容。——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1日 (日) 06:06 (UTC)

这条意见有这么多人反对我是没想到的……既然这似乎是大多数人的意见,那我想我应该收敛一点,把无视设定的内容说成是民科颅内实验的结果或者发到超理文献区等等。

我说不互相援引的表述可能是引起了一些误解。我的意思是,条目中不应当援引其他条目无关的,不需要的设定。采取设定是指明确出现某些特征性要素,不矛盾不算是采取同一设定。我们不会说两部无关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采取了同一设定。在SCP,链接到一篇文档通常代表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其设定;但在伪基百科,他们会随意加链接,链接到一个页面不代表采用其设定,因此在伪基百科上大量加链接完全没问题(不然的话就没办法加链接了,因为几乎没有两个页面看起来能找到共同的适合被称为设定的东西)。我感觉在现在的锑星百科上,链接到某个页面(而且不是在援引说不准原理时)就表示在某种程度上采用该设定。比如我自己写的地平这个页面,里面可能不应该出现雷绍武颅内实验这样的字眼(后续可能会进行修改),那就是在采用“有个人叫雷绍武,他会进行颅内实验”这样外人和新人没接触过的东西,这些内容并不重要,而且妨碍外人和新人的理解。

我不赞同强制所有页面都采取某些设定。某些经典的东西可以经常出现:赵明毅是超理之祖;锑度也是早期超理的重要对象。

SCP社区现在很有秩序,没有“乱套”。伪基百科倒确实给人感觉没什么秩序。但我认为SCP的现状已经证明有矛盾的设定不代表失去秩序。超理创作者的公约数……恐怕是1。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8:10 (UTC)

SCP跟锑星百科还是不太类似的;SCP比锑星百科的写作性质更强。(SCP自称作“创意写作网站”,后室wikidot称其为“接力小说”网站。)至于超理创作者的公约数,无论是不是1,也须令锑星百科在尽可能多的人之共同点上。--H. Sulfide|) 2024年7月21日 (日) 08:47 (UTC)

关于删除制度 编辑

现在草案里说质量太低会被删除,但现在还有一种实际常见做法是移动到用户页子页面,是不是应该写上去?

还有,在这里讨论一下哪种做法更好:是删除,还是移动?如果发现移动更好的话,那以后都移动了(除非是(以前,现在不行了)由IP创建的页面),那应该被写入规定:单纯质量太低的页面不会被彻底删除,而是被移动至原作者用户页子页面,除非页面由IP创建。

我认为如果只是质量太差的话,移动肯定比删除好。作者可以在自己的用户页子页面重写条目,原稿不会丢失,这样也减少对作者的心理打击。很少有人发现这种处理方式,但我们发现了。

还有,是移动到User:XXX/XXX还是移动到User:XXX/沙盒/XXX比较好?

--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08:32 (UTC)

移动到子页面算是惯例吧。不过不应该有这样的成文规定,锑星百科不能鼓励低质量内容的存在。移动到个人用户子页面,名义上是正式内容的草稿。——锑星大学研究员乙烯君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7月27日 (六) 04:32 (UTC)

关于明确“哪些页面是方针”的问题 编辑

我们应该明确一下那些页面是方针,明确方针包括且只包括这些页面。我不希望再看到一些凭空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规定,不想看到新人因为违反了自己不太可能知道的规定受处罚。Template:方针应当被挂在所有此类页面上。用户都可以就方针发一些自己的意见,可以考虑挂一个Template:论述,除非这些意见得到认同,成为新方针。--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9:13 (UTC)

我的意思是,新社区规范被实行的时候应当挂一个Template:方针。--AABb1221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10:55 (UTC)
  1. 我在这里加上主要二字是因为我想到锑星百科上还有转载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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