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评论:Nine and Nineteen/讨论关于文字游戏的范围/@comment-45394576-202010011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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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游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字游戏属于一种语言技巧,其目的在于取乐[1]。进行文字游戏的人,利用特定语汇的读音、韵律以谐音,使受众联想到同音异义语,或利用其字形、拼写法,使人联想到同形异义的汉字、语汇,从而实现幽默的效果。它既可以出现在表演中,也可以用于文章内[1]。而文字游戏一词,既可指语言技巧本身,亦可指代运用了这一技巧而产生的作品[1]。 在众多向受众传递情感的行为中,文字游戏更像是种零碎的小游戏,在使用的那一瞬间为受众带来一时的欢愉,而不宜重复进行。故此它有时可以为社交增色,有时却会招致反感。[2]
- 文字游戏可以玩,不应多玩。
- 劣质文字游戏自然不会得到大多数社区用户们的承认。作为一种取乐方式,只要大多数人愿意接受,就可以留着;大多数人不接受,就有理由删掉;不存在“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种问题。
- 如果帖主秉着“从人治到法治”的观点而开帖,想要将这个东西成文规定化。那我觉得没必要——“文字游戏”只是玩超理的一种方式而已,没必要把这个“小东西”上升到规定层面,“指导”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