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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 talk:自由文献」:修訂間差異

出自锑星百科
無編輯摘要
都说了个人观点不要当事实一样说出,在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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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维基百科或者其他网络百科的形式”?那不是'''格式模仿而非创作方式模仿'''吗?那为什么条目要开放编辑?还有,其他管理员的话又怎样?有何'''理据'''?有何'''理性'''者的判断依据?'''谁有权定义超理文献的定位?'''凭什么它不能只是格式上类似文库而创作方式共笔?还有,共笔的也不是只有百科啊。--[[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28 (UTC)
:::“模仿维基百科或者其他网络百科的形式”?那不是'''格式模仿而非创作方式模仿'''吗?那为什么条目要开放编辑?还有,其他管理员的话又怎样?有何'''理据'''?有何'''理性'''者的判断依据?'''谁有权定义超理文献的定位?'''凭什么它不能只是格式上类似文库而创作方式共笔?还有,共笔的也不是只有百科啊。--[[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28 (UTC)


你又在凭空捏造“主流意见”“个别意见”。现在有很清晰的证据反对这一点。现在有很清晰的证据反对这一点。再说了,这也违背就事论事:最终决议应当根据民意,但每个人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讨论议案合理性时诉诸大众乃是一种逻辑谬误。--[[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5:37 (UTC)
:::本人的观点是描述一直以来锑星百科的运行方式得到的,定义和判断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绝大多数超理文献的创作形式都和条目不同。无限上溯的这种追问无法回答,这是实践得到的惯例。如果有很多用户认为需要更改,可以更改,但绝不是个别人喜欢叫就按闹分配。——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16日 (日) 07:10 (UTC)
 
我认为你又在凭空捏造“主流意见”“个别意见”,我认为现在有很清晰的证据反对这一点。再说了,这也违背就事论事:最终决议应当根据民意,但每个人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讨论议案合理性时诉诸大众乃是一种逻辑谬误。--[[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5:37 (UTC)


:阁下在滥用“逻辑谬误”的概念。逻辑谬误只能表示二者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或等价,不能表示二者没有任何相关性或者存在联系,也不代表因为逻辑上不是必然等价的就不能作为依据。锑星百科管理的原则不是逻辑谬误与否。——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16日 (日) 05:57 (UTC)
:阁下在滥用“逻辑谬误”的概念。逻辑谬误只能表示二者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或等价,不能表示二者没有任何相关性或者存在联系,也不代表因为逻辑上不是必然等价的就不能作为依据。锑星百科管理的原则不是逻辑谬误与否。——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16日 (日) 05: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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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证据和逻辑!比如开放编辑鼓励创作。--[[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35 (UTC)
::诉诸证据和逻辑!比如开放编辑鼓励创作。--[[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35 (UTC)
::从来都是个别人的一厢情愿。本人已经说过,绝大多数超理文献都没有说要共同创作,而且超理文献的创作形式和条目不同。——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16日 (日) 07:10 (UTC)

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7:10 的修訂

我認為超理文獻的編輯有「請不要輕易刪改其他人創作的主要內容,除非這些內容質量太差,並且與其他人的創作格格不入。」這樣嚴格的限制一直就十分愚蠢,嚴重阻礙內容的改進,與wiki的開放編輯、否定條目所有權理念背道而馳。這個模板已經是我讓步後的結果了。如果不禁止非開放編輯,至少要鼓勵開放編輯,這個模板就是措施。如果有人不希望他們的貢獻被編輯依然可以在頁面內部註明。怎麼能連這也刪除?--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5:29 (UTC)

我覺得這就是句廢話,難道條目就能輕易刪改其他人創作的主要內容了嗎?不管是條目還是超理文獻,都不能這麼幹,所以額外地在共同創作區這裏提這個,沒有一點用處。--H. Sulfide|) 2025年3月15日 (六) 05:32 (UTC)
我認為「除非這些內容質量太差,並且與其他人的創作格格不入」這樣的編輯限制比條目嚴格許多,所以共同創作模板里的表述相比條目限制了創作。--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5:42 (UTC)
我仔細想了想,很想問:「太差」是多差?--H. Sulfide|) 2025年3月15日 (六) 05:46 (UTC)
從當前的實踐來看,「太差」的實際判定標準可能和條目的刪除標準差不多。此外,即使是已經十分優質的內容也可能還有改進的空間(「wiki頁面永不完成,因為語言總可改進」),因此即使已經十分優質的內容也應該保持開放編輯。--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6:01 (UTC)
不能直接拿其他網站的規定來否定本站的設定。特別是超理文獻頁面,比起維基條目更接近於文獻。——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5日 (六) 05:40 (UTC)

我的原文是「夠像條目頁面內容一樣被自由編輯」。

乙烯君說「就一個超理文獻題目而言,如果第一個作者要求所有後續作者都允許他人隨意修改,但後續有作者希望在這個題目下創作,但不希望他人修改,那該怎麼辦?難道每一個作者都要聲明一遍,導致聲明五花八門,影響閱讀嗎……」現在我感覺我就需要在我寫過的每一篇超理文獻裏都聲明一遍影響閱讀了。事實證明,大多數人對是否應該讓自己的作品開放編輯根本沒有想法,條目默認開放編輯所以大家都開放編輯沒人另行聲明,超理文獻默認不開放編輯所以大家都不開放編輯除了我這樣的人沒人另行聲明。我們應該鼓勵開放編輯,把它設為默認狀態,這樣才能改進創作內容。值得注意的是,當前銻星百科避免設定矛盾,可是不開放編輯的超理文獻裏的不合理和創作阻礙性設定難以更改,因開放編輯此超理文獻的論據就更充分了。

乙烯君認為「超理文獻既然是「文獻」,自然不能完全和條目一樣編輯。」完全沒道理沒邏輯。百科全書條目難道不是一種文獻?這有什麼本質區別?

--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5:53 (UTC)

目前非共同創作的超理文獻佔大多數,如果只是閣下一個人或個別人願意的話,那麼很顯然不能成為「默認」。以前也說過,超理文獻更像是一個人寫出來的一篇完整的文章,自然不能隨意修改,也不是多個不同的內容拼湊出來的。所以除非有聲明,一般不能他人編輯;即使聲明了,也要符合內容相互和諧,如果拼接生硬就不好了。何況超理文獻一部分是轉載的。
如果對同樣的題材有想法,可以再寫一篇超理文獻。同樣的題材難道只能寫一本書嗎?甚至超理文獻對於「條目間最好不要互相矛盾」這一點要求也不怎麼嚴格,畢竟不同的人在同樣課題所作出的研究論文,其結論當然也不盡相同。在條目頁面甚至可以利用這種不同,提到對於同一種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增強條目的「科學」感。——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5日 (六) 06:02 (UTC)
所以我也沒打算讓這種情況成為所有超理文獻的默認狀態,而是讓步,寫了這個模板並懸掛,讓它成為一部分超理文獻的默認狀態;
你說「超理文獻更像是一個人寫出來的一篇完整的文章,自然不能隨意修改」,意思是要保持創作風格的同一。但是:第一,條目即使被大量人員編輯過,也通常能保持創作風格同一;第二,這件事沒那麼重要。就像為什麼文獻就不能像條目提到有不同看法一樣提「文獻此處有不同版本」?相同題材當然可以寫好幾本書,但這樣顯得重複,給人觀感很差。--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6:15 (UTC)
如果說「是否應該讓自己的作品開放編輯根本沒有想法」,那麼應該遵循常識。如果有人覺得一本書的內容里有錯誤或者自己不同意作者的觀點,那麼即使作者沒有明確聲明,也不能直接修改書中的內容,把修改好的書署上自己名字代替原作者出版。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自己寫書、寫論文,還是在網絡或線下發佈意見才是正常的做法。網絡百科條目是一種特殊的文獻,其特性不能反映文獻的一般特性。——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5日 (六) 06:07 (UTC)
遵循常識?根據有知識者的常識,wiki就是一種開放編輯的東西。正是因為wiki頁面是一種特殊的文獻,其特性不一定代表文獻的通常特性,因此它才通常開放編輯,不同於大多數文獻。--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06:19 (UTC)
文獻的基本屬性就是知識性、記錄性、物質性吧?--H. Sulfide|) 2025年3月15日 (六) 06:21 (UTC)
wiki是一種技術。超理是一種虛構創作。——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3:49 (UTC)
錯,wiki也是一種創作形式,屬於協同寫作。--H. Sulfide|) 2025年3月16日 (日) 03:51 (UTC)
本站使用了mediawiki的框架,僅此而已。wiki的創作形式適用於條目頁面,不適用於超理文獻。(當然了,即使是條目頁面,也不能隨便篡改他人原有設定。這是由超理的虛構性質決定的:虛構是怎麼設定都可以的,而不是基於客觀存在的事實。因此如果隨便修改,那麼先前創作人的創作內容就得不到保證了。)超理文獻更符合傳統的虛構創作,類似於在網絡平台上發表的文章。——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3:57 (UTC)
為什麼「wiki的創作形式適用於條目頁面,不適用於超理文獻」?用wiki的創作形式創作條目不就是因為促進創新嗎?現在我已經充分論證了將wiki的創作形式應用於超理文獻同樣促進創新,那當然應該應用。--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5:37 (UTC)
促進創新在超理文獻上的體現就是每個人都可以創作新的內容。但不包括輕易修改或刪除他人的內容。而且從來沒有「用wiki的形式就是因為促進創新」這一說。按我的判斷,和多年來的實踐,銻星百科的條目是通過模仿維基百科或者其他網絡百科的形式,寫出惡搞的內容,以達到娛樂的效果。而創新是有利於更好的幽默和娛樂。從沒人說過銻星百科一定要遵循其他平台的理念。
本人對超理文獻的定位判斷依據是有其他管理員說過「超理文獻類似於文庫,不同於條目」。當然,如果本命名空間的申請人能夠表達想法的話,那應該能更有利於解決爭論。——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5:57 (UTC)
「模仿維基百科或者其他網絡百科的形式」?那不是格式模仿而非創作方式模仿嗎?那為什麼條目要開放編輯?還有,其他管理員的話又怎樣?有何理據?有何理性者的判斷依據?誰有權定義超理文獻的定位?憑什麼它不能只是格式上類似文庫而創作方式共筆?還有,共筆的也不是只有百科啊。--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28 (UTC)
本人的觀點是描述一直以來銻星百科的運行方式得到的,定義和判斷是根據以往的實踐:絕大多數超理文獻的創作形式都和條目不同。無限上溯的這種追問無法回答,這是實踐得到的慣例。如果有很多用戶認為需要更改,可以更改,但絕不是個別人喜歡叫就按鬧分配。——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7:10 (UTC)

我認為你又在憑空捏造「主流意見」「個別意見」,我認為現在有很清晰的證據反對這一點。再說了,這也違背就事論事:最終決議應當根據民意,但每個人形成自己的意見和討論議案合理性時訴諸大眾乃是一種邏輯謬誤。--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5:37 (UTC)

閣下在濫用「邏輯謬誤」的概念。邏輯謬誤只能表示二者不是充分必要條件或等價,不能表示二者沒有任何相關性或者存在聯繫,也不代表因為邏輯上不是必然等價的就不能作為依據。銻星百科管理的原則不是邏輯謬誤與否。——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5:57 (UTC)
訴諸大眾屬於不相干的謬誤,不相干的謬誤使得前提無法導出結論。--H. Sulfide|) 2025年3月16日 (日) 06:13 (UTC)
那應該訴諸什麼呢?總得有依據,我還是依據不能隨意修改他人內容的慣例而已。——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6:20 (UTC)
訴諸證據和邏輯!比如開放編輯鼓勵創作。--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6:35 (UTC)
從來都是個別人的一廂情願。本人已經說過,絕大多數超理文獻都沒有說要共同創作,而且超理文獻的創作形式和條目不同。——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5年3月16日 (日) 07: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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