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封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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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可不必,就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贡献者都是出于善意的目的进行修改的,即使有个别不合适之处,进行撤销并提醒就可,无伤大雅。如果过分强调规则,反而会有害于用户的积极性和超理的娱乐性。对于个别蓄意破坏、屡教不改者,个别处理即可。 | :公告大可不必,就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贡献者都是出于善意的目的进行修改的,即使有个别不合适之处,进行撤销并提醒就可,无伤大雅。如果过分强调规则,反而会有害于用户的积极性和超理的娱乐性。对于个别蓄意破坏、屡教不改者,个别处理即可。 | ||
--[[User:Sxlzr444|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10:57 (UTC) | |||
::我认为不然。这个模板可以专用于已被封禁的用户。至于在封禁边缘的,可以用“警告”之类的模板。--[[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0:18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