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Jumping/Jumping恒等式」: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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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这个页面还用到了他人的真实姓名。--[[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4年6月23日 (日) 07:20 (UTC) | 更何况这个页面还用到了他人的真实姓名。--[[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4年6月23日 (日) 07:20 (UTC) | ||
:完全同意。——[[User: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User talk: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28 (UTC) | :完全同意。——[[User: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User talk: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28 (UTC) | ||
:已经避免使用真实人名。对于明显存在的错误,可以批判。但希望不要上升到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6月24日 (一) 05:11 (UTC) |
於 2024年6月24日 (一) 05:11 的修訂
不宜對尚無定論的內容進行超理
更何況這個頁面還用到了他人的真實姓名。--Canis Major(留言) 2024年6月23日 (日) 07:20 (UTC)
- 完全同意。——別殺咧拜仁謝謝你巴薩(留言) 2024年6月24日 (一) 03:28 (UTC)
- 已經避免使用真實人名。對於明顯存在的錯誤,可以批判。但希望不要上升到人身攻擊或造謠誹謗。——銻星大學研究員乙烯君Sxlzr444(討論)發表於 2024年6月24日 (一) 05: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