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39.144.0.159讨论)的版本14764 法律说明不会有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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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海猴]]和[[爱康木]]常常捕食颅海龟,所以{{LW|海河}}和{{LW|苏州河}}里的颅海龟基本灭绝。
由于[[海猴]]和[[爱康木]]常常捕食颅海龟,所以{{LW|海河}}和{{LW|苏州河}}里的颅海龟基本灭绝。


现在根据[[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通过的相关法案,捕杀或交易颅海龟构成犯罪,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
现在根据[[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通过的相关法案,未经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的特别批准,私自捕杀或交易颅海龟,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将被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最高可被关进大中子星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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