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 talk:讨论区/消息: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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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User:Threadripper PRO 7995WX]]== | ==关于[[User:Threadripper PRO 7995WX]]== | ||
我认为这个账号是xtmfd的小号。理由是他在[[Special:固定链接/79233|这里]]使用了[[Template:@]]模板,而这个模板目前只有Xtmfd使用(可以查看[[Special:链入页面]])。--[[User:Hydrogen Sulfide|H. Sulfide]]([[留言墙:Hydrogen Sulfide|论]]|[[Special:用户贡献/Hydrogen Sulfide|功]]) 2025年3月23日 (日) 03:48 (UTC) | 我认为这个账号是xtmfd的小号。理由是他在[[Special:固定链接/79233|这里]]使用了[[Template:@]]模板,而这个模板目前只有Xtmfd使用(可以查看[[Special:链入页面]])。--[[User:Hydrogen Sulfide|H. Sulfide]]([[留言墙:Hydrogen Sulfide|论]]|[[Special:用户贡献/Hydrogen Sulfide|功]]) 2025年3月23日 (日) 03:48 (UTC) | ||
== 麻烦大了 == | |||
https://antimony.fandom.com/zh/wiki/%E7%95%99%E8%A8%80%E5%A2%99:Canis_Major?threadId=4400000000000046226 | |||
这下看来需要大规模整改,还是说真的要迁移?(像xtmfd上次“担心”的那样) | |||
另外按经验来看,真要出事的话xtmfd肯定会是处理这件事情上最积极的人之一,就算真要迁移,可千万不要让xtmfd在这件事情中掌权从而脱离控制范围,而且还这么不巧赶上AABb1221对Sxlzr444的弹劾,可千万别让xtmfd钻空子了。 | |||
--[[User: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User talk: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留言]]) 2025年3月26日 (三) 01:17 (UTC) | |||
:如果说这一年来出现的大量挂人式条目,我认为删除了也可以,毕竟确实如社区中心志愿者所说包括大量攻击和辱骂(好多都是xtmfd创建的)。关于经典超理,比如赵明毅,我认为首先不是真实的人名(就是贴吧id,还可能是冒充的),而且内容以虚构为主,我认为不需要修改。对于雷绍武这种,虽然人名是真实的,但内容以虚构为主(雷绍武本人也喜欢并同意了这种宣传他理论的行为),我认为改名即可。但不知道社区中心的意见如何。总之,我认为在大家习惯了,且具有相当历史,现在局势又不稳定的情况下迁移是不合理的。但还需要和社区中心协商。——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26日 (三) 03:06 (UTC) | |||
::挂人式条目?比如哪些?一些新的民科条目还是改编出了不少有创意的内容的,并且不少设定融入到了超理体系被其他条目所引用,也要删吗?--[[User: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User talk: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留言]]) 2025年3月26日 (三) 03:25 (UTC) | |||
::看他们说法,别说是经过当事人同意,就连本人编写自己的条目也不允许,也就是说自己写自己oc都不行?--[[User: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User talk: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留言]]) 2025年3月26日 (三) 03:28 (UTC) | |||
另外为啥之前这么长时间都没事,铁桶也不是最近才知道锑星百科,难道是最近严管了? | |||
--[[User: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User talk: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留言]]) 2025年3月26日 (三) 03:25 (UTC) | |||
:我个人怀疑是xtmfd举报…目前先申请创建了一个新的站点:antimonystar.miraheze.org,但我认为先不迁移过去(我不希望社区分裂),如果交涉失败后再迁移。——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26日 (三) 03:41 (UTC) | |||
:如果阁下或其他管理员、行政员在那边有账号,请告知本人,我添加管理员权限,各位前去操作。但我不希望立刻宣布迁移或分叉,除非交涉失败。而且这里许多用户并不关心管理层事务,只是想完善条目,他们可能不知道本站已经迁移或分叉,造成事实上的分裂。——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26日 (三) 03:56 (UTC) | |||
::绝对不能分叉,假设真的迁移的话,也等到这边确定停用并即将关站之后,再启用。--[[User: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User talk:境界面上的规范场论|留言]]) 2025年3月26日 (三) 04:01 (UTC) | |||
:看铁桶所说并不是板上钉钉要关闭。如果仅仅是修改真实的人名和删除链接以及去除辱骂攻击性强的内容,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要求,不用迁移或分叉。我先把miraheze的设为私有,不开放,作为备份吧。真的要迁移了再开启。——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3月26日 (三) 12:05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