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 talk:讨论区/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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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也是为了应对Gongxiang01这种破坏者,应[[User: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等用户的要求才加入的。看来目前需要讨论的内容还挺多的,应该汇总一下。——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8月23日 (五) 14:00 (UTC)
::这一条也是为了应对Gongxiang01这种破坏者,应[[User:别杀咧拜仁谢谢你巴萨]]等用户的要求才加入的。看来目前需要讨论的内容还挺多的,应该汇总一下。——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4年8月23日 (五) 14:00 (UTC)
:现在已经出现不好的苗头了。我支持Canis Major所说,处置应该对事不对人。而最近Chlorous acid和Xtmfd的编辑战中,后者在[[没有语]]的编辑明显不是破坏,不应撤销;后者拿对事不对人来为自己辩解,前者辄说“撤销xtmfd除外”。这显然针对的是人而不是是事。--[[User:Hydrogen Sulfide|H. Sulfide]]([[留言墙:Hydrogen Sulfide|论]]|[[Special:用户贡献/Hydrogen Sulfide|功]]) 2024年11月1日 (五) 14:14 (UTC)


== 野蛮惩戒当取缔 ==
== 野蛮惩戒当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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