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 talk:讨论区/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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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14:22 (UTC)
::--[[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14:22 (UTC)
我写好站务方针草案了。我希望以下引用块内内容开放编辑。
<blockquote>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像站务一样行事''',但可能有少数例外。建议非站务用户在与新人进行可能会导致自身被误认为站务的互动时说明自身并非站务并援引本方针。
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像站务一样行事,因此站务职权一般仅有技术权限。关于站务技术权限,请参见{{LCCH|使用者權限|此页面}}。
'''任命'''
鉴于本wiki规模不大,无需复杂站务体系,本wiki当前仅设置二级站务:{{LCCH|使用者權限#行政員|行政员}}、{{LCCH|使用者權限#管理員|管理员}}<ref>本方针中所称“管理员”均专指非行政员之管理员。</ref>,不设{{LCCH|使用者權限#內容板主|内容版主}}、{{LCCH|使用者權限#話題板主|话题版主}}和{{LCCH|使用者權限#回退員|回退员}}。
行政员可以依据自己判断或其它用户提名任命总编辑量达到50(不包括明显测试破坏)且在该时刻90天前至7天前内有至少一次编辑且未被合理封禁的用户为试用管理员。行政员可以推翻提名,但3(数字可依社区规模适当调高)名用户联名提名可推翻行政员意见。试用管理员担任管理员一月后通过在投票中获得75%支持率可就任正式管理员。
在本wiki管理人手明显不足或可预见以上情况即将发生时,可紧急任命管理员:大幅下调管理员就任支持率需求或任命不合以上标准之用户为试用管理员。
为便利技术改进,行政员可依据自己判断或其它用户提名任命技术人才为临时管理员。
行政员可以依据自己判断或其它用户提名任命管理员为行政员。行政员可以推翻提名,但3(数字可依社区规模适当调高)名用户联名提名可推翻行政员意见。在投票中获得75%支持率可就任行政员。可以看出,行政员和管理员的任命支持率需求相同,这是考虑到用户在提名和投票时已经(当然也'''应当''')考虑到行政员与管理员的不同,对行政员候选人采取更高标准。
基于恶劣行政员难以免职、分权制衡、防止唯一活跃行政员离开导致wiki管理体系失去活力等等考量,本wiki当前原则上设2-3名活跃行政员:当活跃行政员数量达到3时不再举行行政员选举;当活跃行政员数量为1时如有合适人选应当举行行政员选举;当活跃行政员不存在时除非本wiki活跃用户数已无法支持有效选举,否则禁用{{LCCH|领养社区|社区领养功能}}领养本wiki(如果你发现有人违反本方针试图领养本wiki,请联系领养申请受理者),而应当举行紧急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当选人应该[[Special:Contact|联系Fandom]],提供选举相关链接并援引本方针请求获取行政员权限。
'''免职'''
行政员、通过通常方法任命且活跃<ref>这是考虑到不活跃管理员留任的预期收益较小,故弹劾需求出现时留任的损害更易超过受益,应当可以以更简单的程序免职之。</ref>(没经验,无法制定具体标准)的管理员可依投票中的简单多数赞成结果弹劾。如果出现紧急情况,上级站务可在未完成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紧急免职之。严重干扰弹劾程序本身算作紧急状况。
通过其他方式任命或不活跃的管理员可依行政员决策弹劾。如有异议(受弹劾人的异议不算),依投票中的简单多数赞成结果决。
以下是[[w:zh:用户博客:Taco_Huang/如何应对不良行政员|一些合理(但不一定充分)站务弹劾理由]]:
* 打压异见、干扰共识形成,例如通过删除讨论和封禁批评者。“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不当封禁
** 未使用明文规定的合理理由封禁
** 封禁理由不充分
** 未经警告不恰当地封禁用户
* 捏造或通过歪曲性解释等方式变相捏造未得社区共识的规定。站务可以像任何一名平等的用户一样发表意见(“方针应该这样”“方针应该这样解释”),并在不违背社区共识的情况下执行之(自由裁量权),但一旦有异议提出站务就应该尊重他人意见并寻求共识,不得将自己的意见伪造为共识。
* 通过违反方针等方式不尊重社区共识。单纯持有与共识相反的观点不被视为不尊重社区共识(思想自由),但在管理员不尊重社区共识时可以让此理由更为充分,因为这意味着站务会实践这些较大概率错误的观点,会对社区造成的预期伤害更大。
* 拒绝讨论管理改进方法。
* 编辑战。
* 在Wiki上营造出敌对的、低产的氛围。
各站务都应当将以上内容引以为戒,常挂心中。
如果你发现免职无法正常执行(如不存在活跃行政员、受弹劾人为行政员且拒绝辞职、发生“严重干扰弹劾程序”这一紧急状况且无法解决<ref>提醒:如果你看到一名管理员“严重干扰弹劾程序,你可以先在社区中心给行政员留言要求紧急免职以躲避其滥权。</ref>等),请[[Special:Contact|联系Fandom]],作适当情况说明并援引本方针相关条款要求执行免职。
</blockquote>
这草案不是以社区规范的条文格式写的,可以考虑改写或放在独立页面。--[[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3:47 (UTC)


== 建议常态化仅限自动确认用户编辑 ==
== 建议常态化仅限自动确认用户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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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同意。目前已经发现了'''假'''Xtmfd(名为Dfmtx的未知用户)和'''假'''乙烯君(名为Sxlzr4444的傀儡账号),以及冒充赵明毅的Xtmfd傀儡账号。如果不加以严肃惩办,会有更多人以冒充他人取乐。——锑星大学军士官院部代研究员[[User:Chlorous acid|吕正参Chlorous acid]]([[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1月18日 (六) 19:38 (UTC)
:表示同意。目前已经发现了'''假'''Xtmfd(名为Dfmtx的未知用户)和'''假'''乙烯君(名为Sxlzr4444的傀儡账号),以及冒充赵明毅的Xtmfd傀儡账号。如果不加以严肃惩办,会有更多人以冒充他人取乐。——锑星大学军士官院部代研究员[[User:Chlorous acid|吕正参Chlorous acid]]([[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1月18日 (六) 19:38 (UTC)
:<blockquote>事实错误:Dfmtx根本就没有在锑星百科上活动。——[[User:氢氰酸|氢氰酸 ]]([[User talk:氢氰酸|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1:59 (UTC)</blockquote>
:<blockquote>事实错误:Dfmtx根本就没有在锑星百科上活动。——[[User:氢氰酸|氢氰酸 ]]([[User talk:氢氰酸|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1:59 (UTC)</blockquote>
[https://antimony.fandom.com/zh/wiki/%E9%94%91%E6%98%9F%E7%99%BE%E7%A7%91:%E9%94%91%E6%98%9F%E7%99%BE%E7%A7%91%E5%8F%B2?curid=8337&diff=77407&oldid=76515 乙烯君宣布“没有推行”此方针修改],那对Dfmtx的违规封禁怎么还在维持?--[[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4:47 (UTC)
:首先不是本人封禁的,其次也有表示不应该模仿xtmfd的id的意见,再次我取消了禁止编辑留言墙,其本人可以申诉(如果不是xtmfd的话,还没人能断定不是)。——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2月10日 (一) 15:19 (UTC)
::那也没有证明此封禁合规啊。--[[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3:50 (UTC)
:另外在关注度普遍很低的情况下,什么都要表决会导致管理陷入停滞。本人无意随意修改规则,但本人认为管理员在必要时,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采取措施维护wiki(比如用注册时间限制来阻止xtmfd滥用小号)。——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5年2月10日 (一) 15:23 (UTC)
罪名扩大后刑期也应修正。用户名冒充其它用户最高封禁30天是不合理的。修正案应该改为增加无期限封禁(但一般保留申诉权)具有不可接受的用户名(主要指易被误认为著名用户,无论蓄意冒充或机缘巧合)的用户,但一般应'''先'''{{LCCH|假定善意}}地通知其用户名不当应当改名。--[[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3:50 (UTC)
== 关于“关注度”对立法的重要性 ==
乙烯君之前一直强调“关注度”对立法的重要性,他在[[锑星百科_talk:管理员弹劾/Sxlzr444/第二次|这里]]说“对于方针的重大变动和新制定,坚持在广泛讨论参与后再进行。”,说单凭个人意愿修改规定是“一厢情愿”和“自我中心主义”。但他又在上面说[[锑星百科_talk:讨论区/方针#修改社区规范8-5条的意见|“在关注度普遍很低的情况下,什么都要表决会导致管理陷入停滞”]],然后就单凭个人意愿拒绝遵守规定。我认为他自己已经很好反驳了这种观点。'''做决议的依据是理据。决议关注度不是理据。'''我认为强调关注度是否定“[https://antimony.fandom.com/zh/wiki/%E9%94%91%E9%99%85%E6%B3%95?commentId=4400000000000045941&replyId=4400000000000234879 个人观点]”的延续,只是用来打压异见的。--[[User:AABb1221|AABb1221]]([[User talk:AABb1221|留言]]) 2025年3月22日 (六) 14: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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