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超强武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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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 | {{正在施工}}'''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较差。 | ||
==条例内容== | ==条例内容== | ||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 |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sup>5</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5</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5</sup>秒的任何类型的武器。 | ||
#严禁使用具有传染性或者严重破坏性的生物武器。 | #严禁使用具有传染性或者严重破坏性的生物武器。 | ||
#严禁使用剧烈干扰大气或地表环境、对星球轨道运行破坏的任何武器。 | #严禁使用剧烈干扰大气或地表环境、对星球轨道运行破坏的任何武器。 | ||
#严禁使用 | #严禁使用任何让生物中毒、迷幻、上瘾、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动力的化学武器。 | ||
#如需要测试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扰 | #如需要测试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扰其他星球的地方测试,否则视为进攻。 | ||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干扰 |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干扰执行、对执行人进行秒杀、秒杀该联合体等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