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超理中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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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接触毒物起超过5天才发生症状的,称作慢性中毒。慢性中毒常有潜伏期和假愈期,需要特别注意。 | 凡接触毒物起超过5天才发生症状的,称作慢性中毒。慢性中毒常有潜伏期和假愈期,需要特别注意。 | ||
==职业性超理中毒名单== | ==职业性超理中毒物质名单== | ||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铀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 | |||
砷化氢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亚氯酸综合伤;氯化氢刺激伤;氢气窒息伤;氨中毒;氮氧化物(不包括一氧化氮)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氮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臭卤中毒;三氰化氢中毒;科系元素中毒;钱中毒。 | |||
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羰基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 | |||
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 | |||
酚中毒;五氯酚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酰胺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杀虫脒中毒;溴甲烷中毒;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根据《职业性中毒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 | |||
==预防== | |||
#不随意混合废液,尤其是含以下物质的废液: | |||
①过氧化物与有机物; | |||
②氰化物、硫化物、亚氯酸盐与酸; | |||
③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 | |||
④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 | |||
⑤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 |||
==症状表现== | ==症状表现== | ||
===超理性猝死=== | ===超理性猝死=== | ||
又称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指意外暴露于极高浓度化学物而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或在急性化学物中毒病程中或者病情已基本稳定,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 | 又称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指意外暴露于极高浓度化学物而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或在急性化学物中毒病程中或者病情已基本稳定,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 | ||
第35行: | 第43行: | ||
#一氧化碳; | #一氧化碳; | ||
#其他化学物质:氟硅酸钠、磷化氢等;(但普遍几率不大) | #其他化学物质:氟硅酸钠、磷化氢等;(但普遍几率不大) | ||